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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司法 第 319 條(準用無限公司合併之規定)

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五條之規定,於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或分割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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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319 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或分割,準用第 73 條至第 75 條債權人保護程序。

Q · 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或分割,債權人有保護嗎?

依公司法第 319 條,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或分割時,準用第 73 條(編造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第 74 條(逐一通知債權人並公告,給至少 30 天異議期)、第 75 條(不通知或不處理異議者,合併或分割不得對抗債權人)。這套機制原寫在無限公司章節,透過第 319 條準用到股份有限公司。

白話解讀

公司法第73到75條建立了一套債權人保護機制:合併時必須編造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必須逐一通知並公告債權人,給至少30天異議期,不通知或不處理異議就不能對抗債權人。這套機制原本寫在無限公司的章節裡。319條只做了一件事,但這件事攸關你的權益:把整套保護機制搬到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併和分割。如果沒有這條,股份有限公司拆分或合併的時候,債權人被通知和提異議的權利就缺乏明確法源。你是某家股份有限公司的供應商、銀行、或任何債權人,有一天這家公司宣布要跟別人合併或把某個事業部切出去,你能不能要求它先還你錢或給擔保?319條就是你這個要求的法律後盾。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319 條為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或分割中債權人保護機制的準用條款,將第 73 條至第 75 條(編造資產負債表、催告債權人異議、未通知或未處理異議的對抗效力)的全部規範完整擴展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併與分割程序,是台灣公司法債權人保護體系的關鍵連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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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 319 條是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或分割時,準用 73 至 75 條的債權人保護程序。

Q2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要通知債權人嗎?

要。依 319 條準用 74 條,必須逐一通知並公告,給至少 30 天異議期。

Q3公司分割也要通知債權人嗎?

要。319 條 2001 年修法明文加入「或分割」,與合併保護同等。

Q4公司沒通知債權人就合併怎麼辦?

依準用第 75 條,該合併或分割不得對抗該債權人,債權人權利不受影響。

Q5債權人異議期是多久?

至少 30 天,由公司在通知中具體指定。

Q6公司可以用公告代替通知嗎?

不可以。法律要求「分別通知」加「公告」,是雙軌不是擇一。

Q7債權人異議後公司必須怎麼做?

必須清償該債權人債務或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合併不得對抗該債權人。

Q8319 條跟 319-1 條差在哪?

319 是程序保護(通知、異議),319-1 是實體保護(分割後連帶清償責任)。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mergersplit
適用情境兩家以上公司合而為一公司將部分營業切割給新設或既存公司
債權人風險債務人改變,可能是更弱或更強的主體值錢資產可能被切走,債權人留下面對空殼
通知義務分別通知+公告(雙軌)分別通知+公告(雙軌)
異議期至少 30 天至少 30 天
未通知效果合併不得對抗該債權人分割不得對抗該債權人,並可主張 319-1 連帶清償
後續救濟差異向合併後存續或新設公司請求可向分割前後公司連帶請求(319-1)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社法第 789 条(吸収合併等における債権者の異議)、第 810 条(新設分割における債権者の異議)
🇰🇷 韓國상법 제527조의5(흡수합병에서의 채권자 이의)、제530조의9(분할에서의 채권자보호)
🇨🇳 中國公司法第 173 條(合併公告催告債權人)、第 176 條(分割時債權人保護)
🇩🇪 德國Umwandlungsgesetz (UmwG) §§ 22-25(合併中債權人保護及擔保請求權)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L.236-14(fusion: opposition des créanciers)、L.236-21(scission)
🇺🇸 美國Delaware General Corporation Law § 261(rights of creditors in merger)、Model Business Corporation Act §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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