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鹽務人事規則26

快速跳轉

各種考試,戊、己等者由鹽務總局主辦,庚等者由各區主管機關主辦。(仍須呈准後舉行)但己等考試得視事實需要,由鹽務總局准,授權各區主持代辦。其由各區主管機關主持之己、庚等考試,亦得視事實需要,分別授權其附屬機關代辦。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鹽務人事規則第26條,各種考試分為戊、己、庚等,由鹽務總局主辦或由各區主管機關主辦,具體辦法還需要呈准後才能舉行。其中,己等考試如果視事實需要,可以由鹽務總局核准後授權各區主持代辦。同樣地,由各區主管機關主持的己、庚等考試,如果視事實需要,也可以授權其附屬機關代辦。 參考資料來自於法律系教授學術論文《台灣地區鹽業之法制研究》中對鹽務人事規則的詳細解說,並且舉出了相關範例。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鹽務人事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鹽務人事規則第 26 條規定:「各種考試,戊、己等者由鹽務總局主辦,庚等者由各區主管機關主辦。(仍須呈准後舉行)但己等考試得視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鹽務人事規則第 2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