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十五條、第十七條或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之一,經依第三十一條或前條規定處罰者,對其執業機構亦處以各該條之罰鍰。但其他法律另有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
重點摘要心理師違反執業登記、保密、製作紀錄或廣告限制等義務受罰時,依心理師法第37條,其執業機構應被處以同條同額罰鍰。
Q · 心理師被罰,我開的諮商所也要一起被罰嗎?
會,機構被處以與心理師同條同額的罰鍰
依心理師法第37條第一項,心理師違反執業登記、執業處所限制、停歇業申報、保密、製作紀錄或廣告限制等特定義務之一,並經依第三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裁罰者,其執業機構亦被處以同一條文之同額罰鍰。本條沒有「不知情免罰」的設計,唯一緩衝是但書:其他法律對同一行為另有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以避免重複疊罰。
罰單寄來的時候,上面可能不只一個名字。你以為心理師違規是他個人的事,跟你開的諮商所無關?這條把這個想法打掉。只要心理師違反執業登記(第七條第一項)、執業處所限制、停歇業申報、保密義務(第十五條)、製作紀錄義務(第十七條)或廣告限制(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其中之一,被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罰了,你的執業機構要被處以「同一條的同一筆罰鍰」。一個人的疏失,變成兩筆罰款。但條文最後留了一道門:如果其他法律對這件事另有處罰規定,從那個規定走,避免同一行為被重複疊罰。看懂這條的人,聘人、簽約、做內控的方式會完全不同。
心理師法第37條為執業機構連帶處罰規範:當心理師違反執業登記、執業處所限制、停歇業申報、保密義務、製作紀錄或廣告限制等特定義務,並經依第三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裁罰時,其所屬執業機構亦須被處以同一條文之同額罰鍰;但其他法律另有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以避免同一行為重複疊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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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第三十七條對執業機構亦處以各該條之罰鍰,心理師依第三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被罰多少,機構就被處以同條同額。唯一緩衝是但書,其他法律對同一行為另有處罰規定者可主張不重複疊罰。
會。本條沒有不知情免罰設計,立法邏輯是機構對所聘心理師負監督義務。事前在聘僱合約約定違規受罰由心理師回補機構損失,是保住求償權的關鍵。
不行。心理師個人與機構是兩個獨立處分對象,各自繳納。若其他法律對同一行為另有處罰規定,可依但書主張從該規定避免重複。
規定心理師違反特定義務受罰時,其執業機構也要被處以同條同額罰鍰的連帶處罰條文,是把個人責任複製到機構的隱形乘數。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二項、第十五條、第十七條或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其中之一,並經依第三十一或三十六條裁罰。
指心理師依哪一條被罰多少金額,機構就被處以同一條文的同額罰鍰,不打折也非象徵性。
若同一行為已被其他法律處罰,從該規定走,避免同一行為被多部法律重複疊罰。
先確認所依條號與金額,檢查但書空間,再於送達後三十日內提訴願,同步啟動對心理師的內部求償。
金額等同心理師依第三十一或第三十六條被裁罰之數額,兩筆獨立各自繳納。
訴願須在處分書送達後三十日內提出,逾期罰鍰即定讞,無入口可爭。
聘僱前確認心理師執業登記完成才讓其執業,並在合約約定違規受罰回補機構損失。
處分對象不同但金額相同,個人有正當事由可爭執,機構則無不知情免責,僅但書例外。
| 比較項目 | 心理師個人罰(第31/36條) | 機構連帶罰(第37條) |
|---|---|---|
| 處分對象 | 違規心理師本人 | 心理師所屬執業機構 |
| 罰鍰金額 | 依該條規定金額 | 與個人同條同額 |
| 免責空間 | 有正當事由可爭執 | 無不知情免責,僅但書例外 |
| 救濟期限 | 送達後30日訴願 | 送達後30日訴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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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十五條、第十七條或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之一,經依第三十一條或前條規定處罰者,對其執業機構亦處以各該條之罰鍰。但其他法律另有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
立法理由心理師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未申請執業登記即執業﹔違反第十條﹐非在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場所執業﹔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其執業情況變更未依限報核﹔違反第十五條﹐未製作紀錄﹔違反第十七條﹐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無故洩漏者﹔或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非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非法為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廣告者﹐除依本法規定處罰外﹐對其執業機構亦處以違反各該條規定之罰鍰。但其他法律另有處罰規定者﹐則從其規定。
心理師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未申請執業登記即執業﹔違反第十條﹐非在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場所執業﹔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其執業情況變更未依限報核﹔違反第十五條﹐未製作紀錄﹔違反第十七條﹐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無故洩漏者﹔或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非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非法為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廣告者﹐除依本法規定處罰外﹐對其執業機構亦處以違反各該條規定之罰鍰。但其他法律另有處罰規定者﹐則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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