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 102 年建管行政考古題
跨年同科91-115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題5 題
102 年申
第 1 題在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中定有爭議處理之方式及程序,其中爭議處理之方式包 括和解、調解、仲裁及訴訟。相對於訴訟方式,試詳述仲裁方式之優缺點為何? (25 分)
102 年申
第 2 題公共工程之主要參與者有主辦機關、設計/監造單位與承包商,三者皆有其參與之 時機及其應辦理之工作項目,以建築工程為例,試繪圖說明工程辦理流程與訂約時 機。(25 分)
102 年申
第 3 題當工程契約文件之間有相互矛盾衝突之內容產生時,建築師須依據契約內容及相關 法令提出說明,試說明工程契約中契約文件之效力及優先順序。(25 分)
102 年申
第 4 題試說明建築法第32 條申請建築許可之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應包括那些項目。(25 分)
102 年申
第 5 題請依都市計畫法及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㈠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遇有那些情事之一時,當地直轄市、縣(市)(局)政 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8 分) ㈡實施權利變換地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於權利變換計畫書核定後,公 告禁止那些事項?違反前揭規定者,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如何處理? 又都市更新條例對依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建築執照有何特別規定?(12 分)
同年其他科目102 · 18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