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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94 年各國人事制度研究考古題

民國 94 年(2005)人事行政「各國人事制度研究」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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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在西元一九六八年以前,行政級文官之甄補,係以甄補「專家」抑或是「通才」 為主?其理由或根據為何?對此傅爾頓委員會(Fulton Committee)提出何種改革建 議?試說明並論述之。(25 分)
美國聯邦公務員之退休,原係適用「文官退休制度」(The Civil Service Retirement System,簡稱CSRS),惟自西元一九八六年起建立新制,亦即「聯邦公務員退休 制度」(The Federal Employees Retirement System,簡稱FERS),試述建立新制之 原因,並比較二者之異同,以及說明在新制亦即適用FERS 制度下之聯邦公務員退 休時可以領取之給付。(25 分)
一般而言,考績均強調「發展性功能」,亦即應依據績效考評的結果,作為公務員 升遷、調遣、訓練、進修的依據,英、美、法、日四國公務員之考績制度,在這一 方面之作法如何?有無值得我國借鏡或參酌之處?理由為何?試說明並論述之。 (25 分)
試述德國聯邦公務員懲戒制度適用之對象、懲戒之理由與懲戒之程序,並評析其優 劣得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