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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抗字第73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10 月 11 日

法官林慧英李水源謝昀璉

抗告人
即被告
陳春維

上列抗告人因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111年度聲字第434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裁定撤銷。

陳春維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理由

一、本件抗告意旨略以:原裁定就附表所示之刑,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惟定刑裁量有其內部界限及外部界限,請審酌受刑人即被告陳春維(下稱被告)所犯各罪相距之時間、行為態樣、總體侵害法益之程度、刑罰之目的等,重新審酌裁量等語。

二、原裁定略以:被告因犯如附表所示之數罪,先後經裁判確定,經檢察官聲請就如附表編號2-6、9、14-16所示得易科罰金之罪與其餘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定其應執行之刑,審核各該案卷,認其聲請為正當,並審酌各罪間之犯罪情節、危害情況、侵害法益及整體犯罪非難評價等總體情狀綜合判斷,定其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年4月等語。

三、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刑法第50條第1項、第51條第5款前段定有明文。次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字第233號判決意旨參照)。又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為一種特別的量刑過程,相較於刑法第57條所定科刑時應審酌之事項係對一般犯罪行為之裁量,定應執行刑之宣告,乃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採限制加重原則,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30年,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界限,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之支配,使以輕重得宜,罰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之目的,以區別數罪併罰與單純數罪之不同,兼顧刑罰衡平原則(最高法院100年度台抗字第314號裁定意旨參照)。

四、經查,被告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原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分別確定在案,其中附表編號1-7、10-12、14-16所示之刑,曾經分別定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11月、11月、8月,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依上開說明,基於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另定之執行刑不得較重於附表編號1-7、10-12、14-16所示之罪前定執行刑與編號8、9、13所示之罪宣告刑總和即有期徒刑5年3月為定刑之內部界限,原審就被告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定執行刑有期徒刑5年4月,業已逾越上開內部界限,是原審之裁量即有違誤,本件抗告有理由,應由本院予以撤銷。

五、按抗告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者,應以裁定將原裁定撤銷;於有必要時,並自為裁定,刑事訴訟法第413條定有明文。本件業經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原審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以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為受理抗告之第二審法院,因認原裁定有上開可議之處而予撤銷,惟原裁定所憑之基礎事實並未變動,且裁量違誤之事實已明,並經本院詳述行使裁量之遵循標準,為使司法資源有效利用,應認合於上揭規定所稱有必要自為裁定之情形。從而,本院於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及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審酌被告所犯如附表所示共16罪,除編號2、5、7所犯為妨害自由、傷害、違反藥事法之罪外,其餘各罪均為竊盜罪,所犯各罪之犯罪時間相近,基於衡平原則並所犯各罪整體評價其應受非難及矯治之程度暨被告之復歸可能性,定其執行刑如主文第2項所示。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13條,裁定如主文。

刑事庭審判長法 官 林慧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再抗告書狀,並應敘述抗告之理由。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1  日

法 官 李水源

法 官 謝昀璉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陳有信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竊盜  妨害自由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0/5/31 110/8/24 110/8/24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831號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146號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938號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196號 110年度花簡字第253號 110年度花簡字第91號  判決日期 110/9/28 110/10/26 110/11/5 確定 判決 法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196號 110年度花簡字第253號 110年度花簡字第91號  判決確定日 110/10/26 110/12/7 111/2/7 是否為得否易科罰金案件  否 是 是 備註  花蓮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460號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44號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40號   編號1-7曾定刑有期徒刑1年11月 編號1-7曾定刑有期徒刑1年11月 編號1-7曾定刑有期徒刑1年11月 
編號  4 5 6 罪名  竊盜 傷害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10/8/24 110/6/6 110/7/13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938號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849號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14號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0年度簡字第91號 110年度簡字第112號 110年度花簡字第277號  判決日期 110/11/5 110/12/20 110/11/18 確定 判決 法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0年度簡字第91號 110年度簡字第112號 110年度花簡字第277號  判決確定日 111/2/7 111/3/10 111/3/10 是否為得否易科罰金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40號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14號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811號   編號1-7曾定刑有期徒刑1年11月 編號1-7曾定刑有期徒刑1年11月 編號1-7曾定刑有期徒刑1年11月 
編號  7 8 9 罪名  藥事法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0/8/16 110/8/18 110/7/23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5432號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855號等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855號等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34號 110年度易字第266號 110年度易字第266號  判決日期 111/3/17 111/3/17 111/3/17 確定 判決 法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34號 110年度易字第266號 110年度易字第266號  判決確定日 111/3/17 111/4/15 111/4/15 是否為得否易科罰金案件  否 否 是 備註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772號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026號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027號   編號1-7曾定刑有期徒刑1年11月   
編號  10 11 12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犯罪日期  110/7/23 110/7/31 110/8/24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花蓮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54號等 花蓮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54號等 花蓮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54號等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55號等 111年度易字第55號等 111年度易字第55號等  判決日期 111/4/13 111/4/13 111/4/13 確定 判決 法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55號等 111年度易字第55號等 111年度易字第55號等  判決確定日 111/5/16 111/5/16 111/5/16 是否為得否易科罰金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074號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074號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074號   編號10、11、12曾定刑有期徒刑11月 編號10、11、12曾定刑有期徒刑11月 編號10、11、12曾定刑有期徒刑11月 
編號  13 14 15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2月 犯罪日期  110/7/14 110年6月底某日 110年6月初某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840號等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909號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909號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0年度原易字第195號 111年度易字第122號 111年度易字第122號  判決日期 111/4/26 111/5/11 111/5/11 確定 判決 法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0年度原易字第195號 111年度易字第122號 111年度易字第122號  判決確定日 111/5/30 111/6/14 111/6/14 是否為得否易科罰金案件  否 是 是 備註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176號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207號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207號    編號14、15、16曾定刑有期徒刑8月 編號14、15、16曾定刑有期徒刑8月 
編號  16 罪名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0/7/5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花蓮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909號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122號  判決日期 111/5/11 確定 判決 法院 花蓮地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122號  判決確定日 111/6/14 是否為得否易科罰金案件  是 備註  花蓮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207號   編號14、15、16曾定刑有期徒刑8月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111年度抗字第73號於民國 111 年 10 月 11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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