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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非抗字第102號民事裁定預覽 ↗
再抗告程序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度抗字第99號民事裁定預覽 ↗
嗣再抗告人於94年11月間發生車禍,相對人代為送修而要求再抗告人支付修理費用13萬元,因再抗告人未適時支付,相對人即未經再抗告人同意而典當系爭車輛,雖交付再抗告人52,000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家聲抗字第13號民事裁定預覽 ↗
再抗告程序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簡抗字第83號民事裁定預覽 ↗
其他再抗告駁回。再抗告程序費用,關於駁回其他再抗告部分,由再抗告人負擔。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9年度民專抗字第13號智財裁定預覽 ↗
再抗告訴訟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最高法院一○五年度台抗字第二○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再抗告意旨略以:㈠再抗告人於執行易服社會勞動時,多次向觀護佐理員反應因曾脊椎開刀,不能久蹲,但承辦人仍經常指派再抗告人蹲著用鋸子砍草,導致再抗告人脊椎舊傷反覆復發,並多次至醫療院所治療,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抗字第105號民事裁定預覽 ↗
再抗告人未依規定委任代理人,或法院認其委任為不適當者,再抗告法院應定期先命補正,再抗告人逾期未補正者,再抗告法院應以再抗告不合法裁定駁回之,此觀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抗字第613號民事裁定預覽 ↗
再抗告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4年度非抗字第201號民事裁定預覽 ↗
再抗告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理由一、按對於非訟事件之裁定提起抗告者,徵收費用新臺幣(下同)1,500元;再抗告者亦同。
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台抗字第三七八號民事判決預覽 ↗
再抗告程序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抗字第10號民事裁定預覽 ↗
再抗告程序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9年度非抗字第11號民事裁定預覽 ↗
依首揭規定,再抗告人之再抗告為不合法,應裁定駁回其再抗告。三、據上論結,本件再抗告為不合法,爰裁定如主文。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7年度非抗字第402號民事裁定預覽 ↗
再抗告程序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事實及理由一、本件民事訴訟再抗告狀列再抗告人詮達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兼清算代表人謝明星。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3年度非抗字第226號民事裁定預覽 ↗
再抗告人逾期未補正,亦未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2為聲請者,再抗告法院應以再抗告不合法裁定駁回之。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7年度民專抗字第33號智財裁定預覽 ↗
再抗告訴訟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95年度非抗字第13號民事裁定預覽 ↗
因再抗告人丙○○之大哥黃達雄、父親甲○,皆認為再抗告人丙○○意圖染指母親財產,使得再抗告人丙○○現在是有娘家歸不得,而且因為此事,造成再抗告人丙○○與丈夫爭吵不斷,再抗告人丙
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抗字第六一一號民事判決預覽 ↗
再抗告訴訟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非抗字第162號民事裁定預覽 ↗
日於提起再抗告後20日內並未另具狀補充再抗告理由,依首揭說明,本院復毋庸命其補正,其再抗告自應予駁回。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3年度再簡抗字第1號民事裁定預覽 ↗
再抗告程序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抗字第133號民事裁定預覽 ↗
二、經查,本件再抗告人與相對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之再抗告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0年11月29日裁定以再抗告人抗告已逾再抗告之不變期間而駁回再抗告,該駁回再抗告之裁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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