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聲字第2301號刑事裁定預覽 ↗
二、本件原裁定理由欄二第三行「因而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七月」,係誤寫,應更正為「因而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壹年壹月」。爰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1364號刑事裁定預覽 ↗
,故對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刑超過六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66號、第662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竹小調字第1052號民事判決預覽 ↗
嗣聲請人提起抗告,並提出交易運送單以證明兩造間係因契約涉訟,而定有債務履行地為新竹市。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1704號刑事裁定預覽 ↗
,然依司法院98年6月19日所公布之釋字第662號解釋認為:「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公布之現行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關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刑之刑逾六個月者,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4789號刑事裁定預覽 ↗
,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六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三六六、六六二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3531號刑事裁定預覽 ↗
,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六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三六六、六六二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4351號刑事裁定預覽 ↗
,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六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三六六、六六二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2190號刑事裁定預覽 ↗
,然依司法院98年6月19日所公布之釋字第662號解釋認為:「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公布之現行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關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刑之刑逾六個月者,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1339號刑事裁定預覽 ↗
故對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6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366號、第662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643號刑事裁定預覽 ↗
,然依司法院98年6月19日所公布之釋字第662號解釋認為:「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公布之現行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關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刑之刑逾六個月者,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1851號刑事裁定預覽 ↗
,然依司法院98年6月19日所公布之釋字第662號解釋認為:「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公布之現行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關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刑之刑逾六個月者,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4027號刑事裁定預覽 ↗
,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六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三六六、六六二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3548號刑事裁定預覽 ↗
,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六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三六六、六六二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8年度聲字第837號刑事裁定預覽 ↗
故對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6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366號、662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2651號刑事裁定預覽 ↗
,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六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三六六、六六二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板橋簡易庭九十二年度板小字第四三八號民事判決預覽 ↗
是反訴原告將牌照歸還即反訴被告應依照當時巿價退還牌照價款而定。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聲字第3571號刑事裁定預覽 ↗
準此,合於數罪併罰之要件,又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6個月之案件,亦得易科罰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4730號刑事裁定預覽 ↗
,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6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366、662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8年度聲字第899號刑事裁定預覽 ↗
故對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6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366號、662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聲字第2301號刑事裁定預覽 ↗
,故對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六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366號、第662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
這頁程序裁定比較多,想先看判決本體,可用左欄文書類型或法院層級縮小範圍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