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82 次修法(108.05.29)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80808545 號令修正發布第 62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立法總說明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六十二條修正總說明(108.05.29 修正)》 建築技術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自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訂定發布施行後,歷經一百次修正施行。配合行政院一百零六年十二月八日核定之「電動機車產業創新躍升計畫」及未來高齡社會人口使用需求,爰修正本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六十二條,增列第四款「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並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