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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有關函詢購置住宅貸款補貼核定戶原以與配偶或同戶籍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住宅作為抵押擔保品,經查核於補貼期間與配偶離婚或原共同持有住宅之直系親屬遷出,是否應停止其貸款利息補貼及停止補貼日期為何時案
結婚證明書及離婚證明書
本次僅修正「結婚證明書」及「離婚證明書」格式(含中文及英文)。
關於函詢取得青年安心成家新婚購屋條件獲得補貼者,經查核現況業已離婚,戶籍與子女設籍於同一戶且取得子女監護權,能否以育有子女購屋條件繼續享有補貼一案
關於都市發展局函詢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新婚租金補貼核定戶離婚後之資格疑義一案
依據促進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相關法規,原大陸地 區配偶及外籍配偶因離婚或我國籍配偶死亡致婚姻關係消滅,若已經移民 署准予繼續居留者,參加職業訓練,可免負擔訓練費用
為函詢住宅補貼申請人,其於提出申請後離婚或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死亡之審查疑義乙案
大陸配偶經獲准依親居留者,於居留期間得在臺灣地區工作,若在臺離婚 並取得子女監護權且得繼續在臺居留者,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 係條例第 17 條之 1 規定,毋需申請工作許可,即得在臺工作
外籍配偶因離婚或我國籍配偶死亡致婚姻關係消滅者,在原居留許可未經 廢止、撤銷或因期限屆滿而失其效力前,該外籍配偶無須申請許可即可在 我國境內工作,且得繼續參加就業保險
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參加職業訓練時因離婚或我國籍配偶死亡致婚姻 關係消滅者,其工作權尚存在,原居留許可亦合法有效,仍得依促進外籍 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第 21 點規定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 貼
關於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尚未取得本國身分證之離婚或已婚大陸配偶(育有子女),可否申請疑義一案
夫妻離婚一方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申報移轉現值可申請不課土增稅
有關外籍或大陸籍人士因喪偶或離婚,致成為單親家庭者,可否申請97年度租金補貼1案
有關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已離婚,其子女約定由父母共同監護,是否符合單親家庭條件乙案
2夫妻訂定贈與契約於離婚後逾期始申報移轉現值者不課徵土增稅
8夫妻離婚依協議或法院判決一方給予他方之財產不課所得稅
兩願離婚依離婚協議一方應給付他方財產者非屬贈與行為
請釋有關申請承購國宅或貸款自購住宅如為未婚有共同生活之直系卑親屬(未婚生子、未婚認領、未婚收養),已婚(鰥、寡、離婚)無直系卑親屬,但與直系尊親屬共同生活者,可否准予申請
夫妻離婚承購國宅資格認定疑義
請釋夫妻離婚承購國宅資格認定疑義乙案
國宅承購人之離婚配偶承購國宅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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