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5年度桃簡字第1026號刑事判決
附件: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114年度偵字第55927號被告A03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
附件: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114年度偵字第55927號被告A03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5年度交訴緝字第3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耀興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調偵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交易字第372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龔鵬旭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5年度偵字第8
又被告因本案公共危險犯行發生車禍肇事,被告已與陳麗玉調解成立,有臺中市沙鹿區調解委員會115年5月29日調解書附卷可按,此部分本院已作為對被告本案公共危險犯行量刑之綜核審酌依據
二、所犯法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移送公共危險酒精測定紀錄表。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撤緩字第220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黃飛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公共危險案件,聲請撤銷緩刑之宣告(115
二、所犯法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中交簡字第1014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宗憲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三、查被告前於民國113年間,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本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又於113年間,因公共危險案件,前項緩起訴經撤銷,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新臺幣5
惟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考量被告故意再犯本案竊盜罪與前開已執行完畢之公共危險案件,二者犯罪態樣、情節均屬有別,非屬同質性犯罪,犯罪情狀間並不具備內在關聯性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證據:被告洪世騰在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酒駕公共危險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呼氣酒精測試器檢定合格證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豐交簡字第301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彭智偉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5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交簡字第1258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俊榮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交易字第192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徐偉彬上列聲請人即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