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416號民事判決
免稅之範圍包括:『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4款之進口關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第1項第2款之進口營業稅。
免稅之範圍包括:『關稅法』第49條第1項第4款之進口關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第1項第2款之進口營業稅。
㈣另按營業人申報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時,其溢付之營業稅,應由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
5.按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明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且關於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明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又按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明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兩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若營業人實際營業地址與稅籍登記地址不符,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0條規定、稅籍登記規則第3條第2項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未依規定辦理,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處罰等語。
況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條第1款定有明文。
又營業稅是以每二月為一期而課徵之週期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
(三)又按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除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個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㈣、按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定有明文。
相對人又於公司有接單、製造、出貨等正常運營情況下,未經股東同意即擅自向主管機關辦理停業登記,屬越權代表行為,且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6條、公司登記辦法第3條
②再者,財政部98年12月7日台財稅字第00000000000號令釋:「一、營業人以不實進項稅額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而觸犯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
營業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條第1款定有明文。是因系爭契約第6條並無另行明文約定由被告負擔營業稅,則原告請求被告負擔5%之營業稅,自屬無據。
⒊按營業稅之申報,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明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而每年申報時間
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分別開立如附表一所示之營業人之不實統一發票交予如附表一所示之營業人,作為如附表一所示之營業人之進項憑證,按取得之統一發票開立日期,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五、罪數:㈠按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明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兩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係認被告所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幫助逃漏稅捐罪屬想像競合之裁判上一罪,並與逃漏稅捐罪屬數罪關係,然按營業人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據國稅局核算,杜拜商務會館係經營有女陪侍酒家為業,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2條第2款規定,其營業稅稅率為25%,前揭期間實際應納稅額應為4,219,159
(三)按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此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條第1款之規定。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第10條定有明文。次按除有特別約定者外,發票稅金乃簽發發票者依法應繳納之稅賦,非屬承攬人為施作系爭工程所支出之人力成本或材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