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上訴字第5644號刑事判決
四、罪數:㈠按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明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兩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14年度上字第196號行政判決
限內申請換證,最多僅能依同法第20條、第55條規定裁處罰鍰,不能適用同法第66條第1項、第2項規定為廢止處分等節,論明:上訴人自設立迄今,最早曾於94年1月7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申報營利事業停業登記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157號刑事判決
㈣罪數:⒈按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明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兩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4年度稅簡字第6號行政判決
消費者)入場傳藝中心所支付的門票券費用,並由全聯文藝基金會收取所有;因該票券收入所需繳納營業稅,實質上由入園遊客(最終消費者)負擔,並係由全聯文藝基金會繳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新店簡易庭113年度店簡字第1524號民事判決
然查,系爭企業社乃小規模營業人,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函可憑(簡字1524卷二第161頁),營業稅之課徵,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0條規定授權訂定之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
新店簡易庭113年度店簡字第1524號民事判決
然查,系爭企業社乃小規模營業人,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函可憑(簡字1524卷二第161頁),營業稅之課徵,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0條規定授權訂定之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4年度苗簡字第1078號刑事判決
㈣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97號刑事判決
七、又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明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審簡字第1954號刑事判決
又營業人應以每2月為1期,製作「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係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規定之法定申報義務,而營業人為能合法經營其公司主要業務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3463號刑事判決
㈢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明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高雄簡易庭113年度雄簡字第1886號民事判決
本院審酌,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小規模營業人係指規模狹小、交易零星、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營業人,而所謂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依財政部賦稅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627號刑事判決
(三)按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除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個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805號刑事判決
㈦按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明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5年度簡字第54號刑事判決
㈣營業稅之申報,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除同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破字第5號民事判決
除有其他進項稅額可資扣抵,即應負責按期報繳營業稅,而按期申報時,其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後,如有餘額,即為留抵稅額,故留抵稅額尚非當然得予退還,僅於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513號刑事判決
然查:⒈按營業人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5條第1項定有明文;是我國營業稅原則上採加值型課徵方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5年度簡字第398號刑事判決
㈡按營業人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5條第1項定有明文;而本條項之立法理由則明載:「本條第1項規定以當月分銷項稅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重訴字第175號民事判決
惟原告出售分得房屋之行為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徵範圍,依法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原告驚覺將因此負擔高額稅賦,遂向被告尋求解決之道,被告出於善意遂於同日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