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簡易庭115年度板簡字第339號民事判決
㈥、原告總計可以請求多少損害賠償?
㈥、原告總計可以請求多少損害賠償?
為此,爰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544號原告鴻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孟蘭訴訟代理人鄭勝鴻上列原告與被告翊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㈠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
原告就系爭車輛所受損害,請求被告負損害賠償責任,於法有據。
三、原告得請求被告賠償金額之判斷:按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於舊品以新品更換時,應扣除合理之折舊,方屬允當。
五、得心證之理由㈠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按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準此,保險人所給付之保險金,可視為被保險人所負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受害人倘已自保險金獲得滿足,自不得對被保險人或加害人再為請求。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訴字第1414號原告顏伯翰被告許容瑜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店小字第48號上訴人即原告吳裕虎上列上訴人即原告吳裕虎與被告曹琤宜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不服
三、原告得請求被告賠償金額之判斷:按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於舊品以新品更換時,應扣除合理之折舊,方屬允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725號原告黃裕杰被告黃桂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刑事庭裁定
而損害賠償既係在填補被害人所受之損害,使其回復物被毀損前之應有狀態,自不應使之額外受利,故被害人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者,應予折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雄小字第1116號原告張庭中被告蔡武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前來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雄小字第1539號原告謝政男被告彭昭龍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刑事庭移送前來
系爭事故肇因於被告之過失,並造成原告受有A、B傷害,被告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據此,被告就本件交通事故之發生確有過失,其過失行為與B車之受損間,亦有相當因果關係,自應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而損害賠償既係在填補被害人所受之損害,使其回復物被毀損前之應有狀態,自不應使之額外受利,故被害人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者,應予折舊。
而損害賠償既係在填補被害人所受之損害,使其回復物被毀損前之應有狀態,自不應使之額外受利,故被害人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者,應予折舊。
三、法院之判斷:㈠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