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重訴字第815號民事判決
忠揚公司分別於107年5月間及108年5月間借新還舊,惟自108年10月8日起,忠揚公司即未清償借款,被告始於108年11月1日聲請本票裁定,並於109年7月28日取得債權
忠揚公司分別於107年5月間及108年5月間借新還舊,惟自108年10月8日起,忠揚公司即未清償借款,被告始於108年11月1日聲請本票裁定,並於109年7月28日取得債權
114年度訴字第1168號原告施竣尹訴訟代理人白丞哲律師被告王運蓉訴訟代理人周建才律師複代理人王鈺婷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
二、本件原告因清償借款事件曾對被告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經被告於法定期間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即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
二、查兩造間本院115年度訴字第53號清償借款事件,經本院判決,判決主文第二項諭知「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確定。
二、經查,原告因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本院115年度司促字第9739號),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該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
二、本件原告因清償借款事件曾對被告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經被告於法定期間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即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雄補字第1602號原告和安資產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蔡昇峰上列原告與被告賴巧玲等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訴字第1568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淑真被告陳勇坤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法定代理人徐翠梅訴訟代理人丁振益被告陳貞俐陳柏翰蔡雅惠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1610號原告林明德上列原告與被告林明雙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原告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經被告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1416號原告李艾蓁上列原告與被告吳麗珠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原告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1241號原告林意強上列原告對被告陳王來間因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號原告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徐翠梅訴訟代理人丁振益被告林河庭林信宏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補字第1203號原告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財育訴訟代理人鍾德暉上列原告與被告郭淑貞間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6060號原告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銘僑訴訟代理人童政宏被告張琨隴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豐小字第454號原告王麒芳被告李岳儒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6月30日言詞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補字第1082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明鑑上列原告與被告董先智間清償借款事件,原告前曾聲請對被告發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補字第1776號原告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伍維洪上列原告與被告周嘉祥間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補字第1440號原告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賴進淵訴訟代理人黃俊彰上列原告與被告黃國銓間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板補字第1911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淑真上列原告與被告陳俊青(即陳文魁之繼承人)間清償借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