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簡易庭115年度士簡字第472號民事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士簡字第472號原告梁湘渝輔助人管雲傑周宇星被告吳怡慧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士簡字第472號原告梁湘渝輔助人管雲傑周宇星被告吳怡慧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執事聲字第77號異議人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吳統雄相對人鄧賴美蓮上列異議人及相對人間因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
並依買賣契約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非被告行使流抵權之結果:⒈原告表示有資金需求並能於3個月內如數歸還,被告原考量原告歲數已高且借貸金額龐大而無意借款,然原告承諾倘期限屆至未清償借款
此筆債務積欠至83年間,內政部營建署乃對原告及A006起訴請求清償借款,嗣該案於訴訟中雙方達成和解,和解內容為:「被告願意於民國84年03月31日以前連帶給付原告新台
此筆債務積欠至83年間,內政部營建署乃對原告及A006起訴請求清償借款,嗣該案於訴訟中雙方達成和解,和解內容為:「被告願意於民國84年03月31日以前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
二、聲請人與相對人間清償借款事件,經本院115年度重訴字第30號民事判決確定,其訴訟費用應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3682號聲請人吳立瑩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聲請人對本院於民國113年9
二、兩造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下稱系爭事件),經本院114年度豐簡字第967號判決諭知訴訟費用由相對人負擔,系爭事件遂告確定在案,經本院調閱上開訴訟卷宗查核無誤。
二、上列原告因清償借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
115年度司聲字第699號聲請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俊智代理人杜盈慧相對人曾俊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岡補字第264號原告黃德政一、上列原告與被告陳宜昕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理人鄭偉仁被告日和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蔡承諺被告陳依君張秀鑾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1560號原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淑真訴訟代理人陳嘉珮被告朱芃諭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115年度審補字第613號原告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伍維洪被告張瑋娗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徐翠梅訴訟代理人丁振益李建德被告李怡萱李連明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115年度雄補字第1478號原告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楊文鈞被告江本善地政士即邱德勤之遺產管理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訴字第356號原告南投縣名間鄉農會法定代理人謝添興訴訟代理人曾彥哲被告陳豐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訴訟代理人江嬌容被告乾坤一苑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紀秉成(另案在法務部○○○○○○○執行中)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邱月琴被告宸承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王蘭馨許意涓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原告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駱怡君訴訟代理人周育賢吳俊輝被告陳欣怡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