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5年度易字第1167號刑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5年度易字第1167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余宗軒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5年度易字第1167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余宗軒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
查,檢察官雖主張被告前因幫助洗錢案件,經本院以111年度審簡字第1463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2萬元確定,又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以112年度審易字第
㈤被告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於108年10月21日入監服刑,於113年2月27日縮短刑期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115年度訴字第582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子弘選任辯護人呂承翰律師朱星翰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554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嚴喬彥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賴可欣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訴字第255號公訴人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仲豪選任辯護人賴淳良律師(法扶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販賣毒品為目的之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販毒組織(下稱本案販毒組織),並以通訊軟體微信(WeChat)及Signal暱稱「霸董」(即「阿霸貴」)、「阿豪」指示謝安傑(所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
45、97至104頁)、被告A11有過失致死案件經判刑確定之前科紀錄(詳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見本院卷一第77至84頁)、被告A12有妨害公務、竊盜、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271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欣微選任辯護人林群哲律師(法扶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207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家弘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賴忠杰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陳冠希選任辯護人許博森律師柯鴻毅律師饒鴻鵬律師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15年度上訴字第547號上訴人即被告黃塏崴選任辯護人廖國豪律師(法扶律師)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保字第153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楊家昇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聲請人聲請假釋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本件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法務部核准假釋,爰聲請於其假釋期中交付保護管束等語。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保字第52號聲請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張仲漢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聲請人聲請假釋中
二、本案上訴人即被告吳瑞堃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16日宣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保字第151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彭韋傑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聲請人聲請假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字第2697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王俊丰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王志福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合計判處有期徒刑6年1月確定。於民國108年11月3日送監執行。
二、經查:㈠、抗告人即被告黃聰溪(下稱抗告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下稱毒品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原審於民國115年6月15日以115年度毒聲字第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