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成功簡易庭113年度東簡聲字第25號民事判決
二、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經本院110年度東簡字第123號判決訴訟費用由被告即相對人負擔。
二、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經本院110年度東簡字第123號判決訴訟費用由被告即相對人負擔。
,請求被告給付逾期遷讓房屋之違約金4萬8,368元。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簡抗字第53號抗告人王昌立相對人楊阿金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3年5月10日本院臺北簡易庭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46號原告林宇詳訴訟代理人林德佑被告陳俊博黃歆妤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雄簡字第162號原告陳金卿被告石美月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及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羅補字第394號原告蕭惠姗訴訟代理人何玉裕被告游智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重上字第629號上訴人謙商旅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賈志杰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重上字第629號上訴人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謝昀倫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謙商旅股份有限公司等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對於中華民國
114年度補字第272號原告余宗翰代理人黎俊延被告蘿紗琳德美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潘沛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又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9所謂因租賃權涉訟,係指以租賃權為訴訟標的之訴訟,如確認租賃權存否之訴而言;以租賃關係已經終止為原因,請求返還土地或遷讓房屋之訴,係以租賃物返還請求權為訴訟標的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補字第2336號原告張少暐被告葉雨霏張兆孝上列當事人間因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重上字第629號聲請人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謝昀倫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謙商旅股份有限公司等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對於中華民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113年度桃簡字第857號原告李福來被告鍾子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2日言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審訴字第1037號原告胡成偉被告王浩旭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判決如下:主文原告之訴駁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98號原告張氏泉訴訟代理人劉耀文律師被告鄭品瑜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詹瓊華被告曾適鑾兼訴訟代理人何文吉共同訴訟代理人賴銘耀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既王振賢為系爭房屋之真正所有權人,被告向王振賢承租系爭房屋,自屬有權占有,原告請求遷讓房屋、返還不當得利等,均無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桃簡字第1921號原告詹惠美訴訟代理人張藝齡被告石立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原訴字第17號原告孟祥紅被告蔡群皞簡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
年度訴字第4748號原告林玉華鍾舜生訴訟代理人顏詩庭被告周榆庭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