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遺產分割協議書分配結果,信託財產之受益人、受託人與信託財產之歸屬權利人為同一人,且無其他共同受益人,已違反信託法第34條規定,不予受理信託內容變更登記函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040130號函
依遺產分割協議書分配結果,信託財產之受益人、受託人與信託財產之歸屬權利人為同一人,且無其他共同受益人,已違反信託法第34條規定,不予受理信託內容變更登記
- 關於遺產之分配依遺產分割協議書之分配結果辦理,若該信託財產之受益 人、受託人與信託財產之歸屬權利人即成為同一人,並且無其函釋法務部法律字第0980048935號
關於遺產之分配依遺產分割協議書之分配結果辦理,若該信託財產之受益 人、受託人與信託財產之歸屬權利人即成為同一人,並且無其他共同之受 益人,明顯已違反信託法之規定,另,信託法第 35 條第 2 項規定與本 案受託人得否因繼承取得受益權之情形無涉,且與前揭同法第 34 條規定 受託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享有信託利益者,係屬二事,因此,申請人:○○○ 繼承而取得原歸屬權利人之信託利益,得不受信託法第 34 條規定之限制
- 地政機關受理父母與其未成年子女協議遺產分割登記案件,無就該利益相反之特定事件聲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之義務令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725326號令
地政機關受理父母與其未成年子女協議遺產分割登記案件,無就該利益相反之特定事件聲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之義務
- 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不動產,其間協議遺產分割已依民法規定聲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毋庸再得親屬會議之允許函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044339號函
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不動產,其間協議遺產分割已依民法規定聲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毋庸再得親屬會議之允許
- 繼承人不得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將遺產分割為公同共有或消滅因繼承取得之公同關係,而另創設一公同共有關係函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043252號函
繼承人不得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將遺產分割為公同共有或消滅因繼承取得之公同關係,而另創設一公同共有關係
- 五4遺產分割契約書內不動產不論1人或數人繼承不得免納印花稅函釋財政部台財稅第871983348號函
五4遺產分割契約書內不動產不論1人或數人繼承不得免納印花稅
- 已辦妥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再由繼承人協議申請遺產分割登記之登記原因適用及實務執行有關事宜函內政部台內地字第8606128號函
已辦妥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再由繼承人協議申請遺產分割登記之登記原因適用及實務執行有關事宜
- 五3繼承人申請變更三七五耕地承租權之遺產分割協議書非課稅範圍函釋財政部台財稅第850422915號函
五3繼承人申請變更三七五耕地承租權之遺產分割協議書非課稅範圍
- 持憑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規定核發之同意移轉證明書申辦遺產分割繼承登記,無同法第41條之1後段規定之適用函內政部台內地字第8415291號函
持憑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規定核發之同意移轉證明書申辦遺產分割繼承登記,無同法第41條之1後段規定之適用
- 五2遺產分割協議書納稅規定函釋財政部台財稅第7521793號函
五2遺產分割協議書納稅規定
- 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免檢附遺產分割契約書函釋財政部台財稅第63346號函
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免檢附遺產分割契約書
- 為原建築物之起造人亡故,可否由其合法繼承人依遺產分割協議書所載,辦理起造人變更乙案釋如說明,請 查照。函釋內政部台內營字第205996號
- 遺產分割協議書課稅規定函釋財政部77.8.12.台財稅第770129885號函
遺產分割協議書課稅規定
- 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免檢附遺產分割契約書函釋財政部73.11.21.台財稅第63346號函
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免檢附遺產分割契約書
遺產分割
遺產的分配
遺產分割執行
應該是指「分割遺產」,也就是分配遺產的意思。
協議分割
指繼承人之間自行協調商議,決定怎麼分割遺產,如果沒有辦法達成協議,可以請求法院用裁判來決定怎麼分割。
分割遺產
一個人死亡以後,他的財產就會變成遺產,屬於全部的繼承人所公同共有。公同共有財產如果要處理,需要全部公同共有人同意才可以,有時候很麻煩。所以把全部遺產分成一份一份給繼承人個別所有,是有必要的事情。原則上,繼承人應該要自己協議來分配遺產,如果不能協議,任何一個繼承人都可以向法院請求分割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