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中華民國憲法7平等權

快速跳轉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憲法第 7 條規範平等權: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容許有正當理由的合理差別待遇。

Q · 法律對不同的人差別對待,一定違憲嗎?

不一定。差別有正當理由就合憲

依憲法第 7 條,平等不是齊頭式平等,而是「相同情況相同處理、不同情況不同處理」。法律對不同群體差別對待,只要分類標準與立法目的有合理關聯(通過比例原則審查),就不違反平等權;殘障停車位、原住民升學保障、低收入補助都是合憲的優惠性差別待遇。

白話解讀

這七個字「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整部憲法裡殺傷力最被低估的武器。它不是政治口號,它是一把尺:任何一條法律、任何一個政府決定,只要讓某群人無正當理由地被差別對待,就違憲。大法官用這條打掉過多少法律?女性不能當法官的規定、原住民不能考特定公職的限制、同性伴侶不能結婚的民法條文,全部倒在這七個字前面。但「平等」不是「齊頭式平等」。法律可以對不同的人做不同的處理,只要有合理的理由。殘障者的停車位優先、低收入戶的學費減免、原住民的升學加分,這些「差別待遇」不但不違反平等,反而是在實踐平等。真正的陷阱在這裡:你以為平等是「大家都一樣」,法律上的平等是「相同的情況相同處理,不同的情況不同處理,而且那個不同必須有道理」。搞錯這個定義的人,要嘛錯過了自己可以挑戰歧視的機會,要嘛誤把合理的差別待遇當成歧視。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 7 條規範平等權,揭示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其內涵經大法官解釋發展為實質平等:禁止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但容許為矯正結構性不利地位而設的合理差別待遇。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被公司因為年紀大被資遣,能告嗎?

可以。年齡雖不在憲法第7條文字列舉中,但已被納入平等權保護範圍。就業服務法第5條明文禁止年齡歧視,雇主違反可處30至150萬罰鍰。關鍵在舉證:若同時被資遣者全為45歲以上、年輕低績效者卻留任,這個統計模式本身就是間接歧視的有力證據。

Q2原住民加分、身障保障名額不也是差別待遇,為什麼合憲?

因為平等是實質平等而非齊頭式平等。原住民教育資源的歷史劣勢是結構性的,加分是矯正這個結構性不平等,審查標準是手段與目的有無合理關聯。大法官多號解釋確認這類優惠性差別待遇合憲,但加分幅度若與矯正目的不成比例,仍可能被挑戰。

Q3同性婚姻是靠這條打贏的嗎?

核心依據是第7條平等權加第22條婚姻自由。釋字第748號認為民法以性傾向為分類標準剝奪同性伴侶婚姻權,未通過嚴格審查而違憲。此號確立性傾向屬高度敏感分類,未來以性傾向為基礎的差別待遇都要接受最嚴格審查,射程遠超婚姻議題。

Q4憲法第 7 條是什麼?

平等權的憲法基礎,明定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大法官審查法律歧視的核心尺規。

Q5法律上的平等到底是什麼意思?

不是齊頭式平等,而是相同情況相同處理、不同情況不同處理,且差別必須有正當理由。

Q6什麼是合理差別待遇?

為矯正特定群體結構性劣勢而設的優惠措施,如原住民升學保障、身障停車位、低收入補助,合憲。

Q7憲法列舉的五種分類以外的歧視受保護嗎?

受保護。五種只是例示,大法官已將年齡、身心障礙、性傾向、國籍納入平等權審查。

Q8遭到歧視該怎麼主張平等權?

蒐集差別對待證據→確認分類基準與可適用的特別法(就服法、性平法)→先向主管機關申訴→不服提行政訴訟。

Q9怎麼把申訴升級成憲法層級的論述?

把差別待遇連結到憲法第7條平等權+具體落實的特別法條文,讓承辦機關知道你在行使權利而非抱怨。

Q10覺得某條法律本身就歧視,能挑戰嗎?

可以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但須先窮盡一般救濟途徑;憲法訴訟無時效限制。

Q11怎麼證明是間接歧視?

證明表面中立的規定(如體能標準男女相同)在實際效果上排除了特定群體,援引釋字807號的間接歧視框架。

Q12憲法第 7 條 vs 就業服務法第 5 條怎麼用?

第7條是憲法基礎、抽象;就服法5條是具體落地、有罰則(雇主最高罰150萬)。主張時兩者並引最有力。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日本国憲法 第14条(法の下の平等)
韓國대한민국 헌법 제11조(평등권)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33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德國Grundgesetz Art. 3(Gleichheit vor dem Gesetz)
法國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 de 1789, art. 1 et 6(égalité devant la loi)
美國U.S. Constitution, 14th Amendment, Equal Protection Clause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10

立法沿革 1

(0351225 制定)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351225 制定)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中華民國憲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華民國憲法第 7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華民國憲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中華民國憲法第 7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