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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5 條(立委兼任官吏之禁止)

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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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中華民國憲法第 75 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封死立法權監督行政權時的利益衝突。

Q · 立委可以同時當公務員嗎?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75 條,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當選立委後若仍保有公務員身分(含政府機關公務員、公立學校教員、公營事業具公務員身分主管),其立委資格本身會被質疑,不是「罰款」這麼簡單。司法院釋字第 24 號明確將公立學校教員納入「官吏」範圍。

白話解讀

九個字,砍斷了一條全世界最古老的權力暗道。「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翻成白話:你不能一邊當立委制定法律,一邊當公務員執行法律。為什麼要斷得這麼乾脆?因為立法權存在的核心功能就是監督行政權。如果同一個人既當裁判又當球員,監督就是演戲。你想像一下,一個人白天在行政院當司長推動某個政策,晚上到立法院審查這個政策的預算,他會認真審嗎?他會質詢自己的上司嗎?這條把「利益衝突」從根源切斷。但它的射程範圍在現代政治中產生了不少爭議:政務官算不算「官吏」?公營事業董事長呢?黨職呢?公立大學教授呢?每一個灰色地帶都是一場憲法攻防戰。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 75 條為議員兼職禁止條款,明文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同時擔任「官吏」職務,目的在切斷立法權監督行政權時的利益衝突,落實權力分立原則;「官吏」之具體範圍依司法院歷次解釋持續擴張。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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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憲法第 75 條的「官吏」包含哪些人?

依司法院釋字第 24 號等解釋,含各級政府機關公務員、公立學校教員、公營事業具公務員身分主管。

Q2立委兼任官吏會怎樣?

立委資格本身會被質疑,不是「罰款」程度,是「你到底還算不算合法立委」的根本問題。

Q3公立大學教授可以選立委嗎?

可以參選,但當選後依釋字第 24 號精神,必須辭去公立學校教職才能就職。

Q4立委可以兼任公司董事嗎?

私人公司董事可以,公營事業具公務員身分董事不行;中間還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管。

Q5立委卸任後可以當官嗎?

可以。本條只禁止「同時兼任」,對「先後轉換」(旋轉門)沒有限制。

Q6立委兼黨職算違反嗎?

黨職不是「官吏」,不違反本條。但若兼國民黨/民進黨外圍政府基金管理人就是灰色地帶。

Q7可以檢舉立委兼任官吏嗎?

可以。向監察院檢舉是最直接路徑,監察院有權調查並移送懲戒。

Q8監察委員也有類似限制嗎?

有。憲法第 103 條規定監察委員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執行業務,平行於本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constitution_75constitution_103constitution_28_3
規範對象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國民大會代表(已凍結)
禁止範圍兼任官吏兼任其他公職或執行業務兼任官吏
射程廣度中等(限官吏)最廣(含執行業務)中等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国会法第 39 条(議員と政府職員等との兼職禁止)
🇰🇷 韓國대한민국 헌법 제43조(국회의원의 겸직 금지)
🇨🇳 中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 35 條(代表兼職限制)
🇩🇪 德國Grundgesetz Art. 137 + Abgeordnetengesetz §5(Inkompatibilität)
🇫🇷 法國Constitution française Art. 23(incompatibilité entre fonctions ministérielles et mandat parlementaire)
🇺🇸 美國U.S. Constitution Article I, Section 6, Clause 2(Incompatibility Clause / Ineligibility C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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