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5 條(立委兼任官吏之禁止)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中華民國憲法 第75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b00a01422
10 months ago
不是公法人或公營事業的職務,都可以兼任。
kicrplay077
3 years ago
高普初考
立法組織之法律保留
martins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釋字24 依照憲法103、75條所稱公職與官史範圍內: 1.公營事業董事、監察人、總經理 2.受有俸給文武職公務員
joannne
5 years ago
律師事務所
不得兼任 官吏 公營事業機構 縣市議員 鄉鎮市民代表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