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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法 第 117 條(會議之主持)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債權人會議,應由法院指派推事一人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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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star
4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177破產:推事(法官)為主席;§22和解:監督人為主席+§11指定推事一人為監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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