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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破產法 第 122 條(破產人之出席)

破產人應出席債權人會議,並答復主席、破產管理人、監查人或債權人之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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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破產法第 122 條規定,破產人應親自出席債權人會議,並答復主席、破產管理人、監查人或債權人之詢問,不得無故缺席或拒絕回答。

Q · 破產人可以不去債權人會議,叫律師代替出席嗎?

依破產法第 122 條,破產人應親自出席債權人會議,並答復主席、破產管理人、監查人或債權人之詢問。律師可陪同協助,但不能代替破產人本人到場答覆。無正當理由不出席或拒絕答覆,可能構成過怠破產罪(破產法第 152 條),最重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影響法院對其誠信的整體評價。

白話解讀

走到破產這一步,很多人以為「我都已經破產了,還能拿我怎樣」。錯。破產不是讓你消失,是把你變成「必須交代清楚」的人。這條規定破產人必須親自出席債權人會議,而且不只是坐在那裡,是要回答問題:主席問、破產管理人問、監查人問、債權人問,每一個人都有資格盯著你問你的財產去哪了、為什麼欠錢、有沒有藏東西。不出席,不是「我心情不好不想去」就能逃過的。法律設計這條的本質是:你既然要靠破產程序免除部分債務,就得交出資訊主導權。沉默不是選項,遺忘也不是。每一個問題你都得回答,回答錯了還可能扯出更大的麻煩。

法律定性

破產法第 122 條規定破產人之出席義務,要求被宣告破產之人必須親自出席債權人會議,並就主席、破產管理人、監查人及債權人之詢問據實答覆,藉此確保破產程序中財產與債務資訊充分揭露,維護債權人公平受償的基礎。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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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破產人一定要本人出席債權人會議嗎?

是。破產法第 122 條規定破產人應親自出席並答覆詢問,律師僅能陪同不能代答。

Q2破產人在會議上可以拒絕回答嗎?

不行。無正當理由拒絕答覆可能構成破產法第 152 條過怠破產罪。

Q3破產人不出席債權人會議會怎樣?

法院得拘提到場,且可能構成過怠破產罪,最重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Q4誰可以在債權人會議上詢問破產人?

主席、破產管理人、監查人及債權人,均有權詢問破產人。

Q5破產人對問題不知道答案怎麼辦?

據實說明不清楚並請求書面補陳,切勿隨口編造以免觸犯詐欺破產罪。

Q6公司負責人被宣告破產也要本人出席嗎?

是。公司負責人須本人到場答覆,不能僅派會計或法務代表。

Q7在會議上虛偽陳述有什麼後果?

可能觸犯破產法第 154 條詐欺破產罪,最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Q8破產人有正當理由無法出席怎麼辦?

應於會議前向法院聲請改期或委任代理,事後補理由通常不被接受。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情境法律效果
出席並據實答覆履行義務,有利後續免責評價
無正當理由不出席得遭法院拘提,可能構成過怠破產罪(§152,1 年以下)
出席但拒絕答覆同屬過怠破產罪風險(§152)
出席但虛偽陳述詐欺破產罪風險(§154,5 年以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日本破産法第40条(破産者等の説明義務)
🇨🇳 中國企业破产法第15条(债务人有关人员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询问)
🇩🇪 德國InsO § 97(Auskunfts- und Mitwirkungspflichten des Schuldners)
🇺🇸 美國11 U.S.C. § 343(Examination of the debtor)+ § 341(Meeting of credi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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