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162 條

(刪除)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162條已於民國92年刪除,原規範證據證明力辯論權內容已移列至同法第288條之2。

Q · 刑事訴訟法第162條是什麼?還有效嗎?

刑事訴訟法第162條已於民國92年正式刪除,原本規範的「法院應給予當事人、辯護人等對證據證明力辯論之適當機會」並未消失,而是整併移列至同法第288條之2。實務上引用本權利時,現行條號應寫第288條之2。

白話解讀

本條原規定法院應給予當事人、辯護人等辯論證據證明力的適當機會。民國92年修法時,內容整併移列至第288條之2,本條刪除。該精神仍存在於現行法中,保障被告在證據調查階段的辯論權。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162條為已刪除條文,刪除前規範法院於證據調查程序中應給予當事人、辯護人就證據證明力進行辯論的適當機會,民國92年修法將該規範整併移列至同法第288條之2,現行條文延續同一立法意旨。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事訴訟法第162條還有效嗎?

已於民國92年刪除,現行條號為第288條之2

Q2為什麼第162條會被刪除?

民國92年修法將證據證明力辯論規範整併到第288條之2,條文重編避免重複

Q3判決書還會引用第162條嗎?

92年前案件可能引用,新案件一律改用第288條之2

Q4證據證明力辯論權現在規定在哪?

刑事訴訟法第288條之2

Q5舊判決寫第162條等於白寫嗎?

不是,立法意旨延續,內容仍受保障,只是條號變更

Q6刪除條文怎麼查?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修正沿革頁可查刪除日期與原條文內容

Q7第288條之2跟原第162條內容一樣嗎?

核心意旨延續,文字結構與適用場景在新條文有微調

Q8考試會考第162條嗎?

本條已刪除幾乎不考,要考的是第288條之2的證據辯論權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old_162new_288_2
規範主體法院應給予當事人、辯護人、代理人或輔佐人法院應予當事人、辯護人、代理人或輔佐人
規範事項辯論證據證明力之適當機會辯論證據證明力之適當機會
現行效力已刪除(92年)現行有效
判決引用92年前案件92年後新案件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93条(証拠調べ終了後の意見陳述)
🇰🇷 韓國형사소송법 제302조(검사의 의견진술 및 변론)
🇨🇳 中國刑事诉讼法 第201条(法庭辩论)
🇩🇪 德國StPO § 257(Erklärungen nach Beweiserhebungen)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 346(réquisitions et plaidoiries)
🇺🇸 美國Federal Rules of Criminal Procedure Rule 29.1(closing argument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