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2 條(有利不利一律注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 被告得請求前項公務員,為有利於己之必要處分。
找編章節
最新筆記

weiche
6 days ago
警察類科
客觀性義務:係指檢察官亦應為被告之利益執行職務,而非一造當事人









hsienn
7 months ago
高普初考
客觀性義務

st9004851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基於憲法上公平原則而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