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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248-2 條

  1. 1.檢察官於偵查中得將案件移付調解;或依被告及被害人之聲請,轉介適當機關、機構或團體進行修復。
  2. 2.前項修復之聲請,被害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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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248 條之 2 是修復式司法法源,偵查中檢察官得移付調解,或經被告與被害人聲請轉介機構進行修復。

Q · 案件還在偵查,可以要求走修復式司法嗎?

依刑事訴訟法第 248 條之 2,偵查中檢察官得將案件移付調解,或經被告與被害人聲請,轉介適當機關、機構或團體進行修復。被害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時,得由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代為聲請。修復須雙方同意才能啟動,且不終結偵查,修復不成檢察官仍可起訴。

白話解讀

刑事案件一旦進入偵查,大多數人腦中只有兩個畫面:起訴上法庭,或者不起訴案子結束。但 248 條之 2 打開了第三條路:修復式司法。檢察官可以把案件「移付調解」,也可以在被告和被害人都同意的情況下,轉介給專業機構進行「修復」。修復不是和解,不是談錢了事。它是讓被害人有機會當面告訴加害人「你對我造成了什麼」,讓加害人真正理解自己做了什麼,然後雙方在專業促進者的引導下,找到一個能讓被害人感覺到「事情被好好處理了」的方案。這條的設計初衷是:有些傷害,判刑解決不了,但對話可以。特別是那些雙方認識、未來還可能碰面的案件:鄰居糾紛、校園衝突、家庭內的傷害。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248 條之 2 為修復式司法的程序法源,規範檢察官在偵查階段得將案件移付調解,或依被告與被害人之聲請轉介專業機構進行修復對話,並就被害人欠缺行為能力或死亡時的代行聲請人加以明定,使刑事程序在應報之外保留修復關係與傷害的途徑。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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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修復式司法跟一般調解有什麼不一樣?

調解的目標是達成協議,通常以金錢賠償為核心,時間短效率高但深度有限。修復式司法的目標是修復關係和傷害,由受過專業訓練的促進者引導雙方深入對話、理解彼此處境。一場修復程序可能進行數小時甚至多次。內行人提示:法務部自 101 年起已在全國各地檢署推行修復式司法方案,可直接向承辦檢察官或地檢署服務台詢問。

Q2走修復程序會不會影響對方被判刑?

會,而且是正面影響。修復成功的案件,檢察官傾向給予緩起訴處分(刑訴 253-1),附加社會勞動或損害賠償等條件,期滿且履行完畢不留前科。但修復不代表免罰,修復失敗或態度惡劣,檢察官照樣起訴。內行人提示:修復程序中被告所說的話,依實務見解不得直接作為法院認定事實的證據。

Q3修復式司法是什麼?

讓被害人說出傷害、加害人理解後果的對話程序,由受訓促進者引導,重點不在懲罰而在修復,刑訴 248-2 是法源。

Q4刑訴 248 之 2 規定什麼?

偵查中檢察官得移付調解,或經被告與被害人聲請轉介機構修復;被害人欠缺能力或死亡時得由法代、直系血親、配偶代為聲請。

Q5什麼叫移付調解?

檢察官將案件交付調解程序,由雙方談出可接受的條件協議,常以金錢賠償為核心,與修復對話的目標不同。

Q6誰可以代被害人聲請修復?

被害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時,由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代為聲請,過失致死案件家屬尤其重要。

Q7修復式司法怎麼聲請?

偵查中主動向檢察官或書記官表達意願→雙方同意→檢察官轉介機構→促進者引導對話,越早提越好。

Q8修復程序要花多少錢?

法務部修復式司法方案由各地檢署提供,促進者由方案安排,當事人通常不另付主持費用,賠償與否視對話結果。

Q9怎麼讓檢察官同意轉介修復?

展現你不是為報復而告、是想真正解決問題,被告方主動賠償、寫道歉信,最能促成轉介與後續緩起訴。

Q10修復不成功怎麼辦?

回到一般偵查程序,不影響被害人告訴權,檢察官仍可依法起訴,修復中的陳述不得作為定罪證據。

Q11修復式司法 vs 移付調解差在哪?

調解談條件(多為金錢)、調解委員主持;修復談理解與關係、受訓促進者引導,深度與目的不同。

Q12修復式司法 vs 緩起訴差在哪?

修復是對話程序,緩起訴是處分結果。修復成功常成為檢察官給緩起訴(253-1)的依據,兩者前後接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restorativemediationdeferred_prosecutionrelation
核心目標修復傷害與關係達成條件協議(常為金錢)附條件不起訴三者可前後接續
主持者受訓修復促進者調解委員檢察官
對處分影響成功利於爭取緩起訴可作量處參考期滿履行不留前科
失敗後果回到一般偵查、仍可起訴仍可起訴得撤銷續行起訴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韓國범죄피해자 보호법 제41조(형사조정)
🇨🇳 中國刑事诉讼法 第288条(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 德國StPO § 155a(Täter-Opfer-Ausgleich)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icle 10-1(justice restaurative,2014 年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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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4 國規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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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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