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248-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或詢問時,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社工人員或其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 前項規定,於得陪同在場之人為被告,或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認其在場,有礙偵查程序之進行時,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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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shiuning
2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被害人受訊問或詢問之陪同人在場(姻親不得)
hw0430
4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詢問是司法警察,訊問是檢察官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