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268 條(不告不理原則)

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268 條確立不告不理原則,法院只能就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審判,不得審理起訴範圍外的犯罪,違反者屬絕對上訴理由。

Q · 法官能不能判沒被起訴的犯罪?

依刑事訴訟法第 268 條,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這就是不告不理原則。法官的審判範圍完全由檢察官起訴書界定,就算偵查卷裡有其他犯罪資訊、就算被告當庭自白其他犯罪,沒被起訴的部分都不能寫進判決。違反者屬於訴外裁判,構成刑訴第 379 條第 12 款絕對上訴理由,第二審得撤銷原判決。但變更法條(§300)不違反本條,因為事實同一只是法律評價不同。

白話解讀

法官坐在那裡,手上拿的是檢察官的起訴書,不是全知全能的審判權。就算偵查卷裡有其他犯罪的蛛絲馬跡,就算被告在答辯時不小心提到別的事,法官都不能拿來判你。這就是刑事訴訟最硬的一條邊界線:不告不理。這條的存在邏輯很簡單:如果法院可以審判沒被起訴的事,那就變成法院兼任檢察官,權力集中就失控。對被告來說,這是你面對法庭時手中最清楚的盾牌,法官問的問題只要超出起訴範圍,你的律師可以當場主張「審判長,這超出起訴事實範圍」。很多自辯被告會在庭上自己把其他犯罪細節說出來,以為坦白從寬,結果等於把新的武器送進法院手裡,一些實務上的翻車案件就是這樣來的。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268 條為不告不理原則的明文化規定,界定法官審判權的範圍。法院僅能就檢察官起訴書記載之犯罪事實進行審判,不得審理未經起訴之其他犯罪。違反者構成訴外裁判,屬絕對上訴理由。本條為刑事訴訟程序權力分立與被告防禦權保障的核心邊界。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不告不理原則是什麼?

法院不能審判未經檢察官起訴的犯罪,這是刑事訴訟最硬的邊界線,由刑訴 268 條明文規定。

Q2法官判了沒被起訴的事怎麼辦?

屬於訴外裁判,是刑訴 §379 第 12 款絕對上訴理由,20 日內上訴可撤銷原判決。

Q3變更法條算不算訴外裁判?

不算。刑訴 §300 允許在同一事實前提下變更法條(如傷害變重傷害),事實未變違法評價變了不違反 268。

Q4起訴書範圍要怎麼看?

看起訴書「犯罪事實」欄記載的時間、地點、行為與被害人,這四要素構成法官審判範圍的封閉界線。

Q5法官能不能主動調查起訴外的犯罪?

不能。法官最多記入筆錄等檢察官追加起訴或另案偵辦,不能自己擴張審判。

Q6起訴漏掉的事實怎麼處理?

請檢察官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追加起訴(§265),錯過時機只能另案重新告訴。

Q7一行為數罪法官能全部判嗎?

想像競合一行為觸犯數罪名,起訴一罪效力及於全部(公訴不可分 §267),這是本條的例外擴張。

Q8不告不理原則的憲法依據是什麼?

源自憲法第 16 條訴訟權保障與權力分立原則,被告僅就起訴事實應訴,避免法院兼任檢察官。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ruletriggerresult
不告不理(§268)判決包含未起訴的「不同事實」訴外裁判,絕對上訴理由,撤銷原判決
變更法條(§300)事實相同,僅法律評價變更(如傷害變重傷害)合法,不違反不告不理原則
公訴不可分(§267)想像競合或牽連犯,起訴一罪效力及於全部法院得就未起訴部分審判,本條的擴張例外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 第 378 条第 3 号(審判の請求を受けない事件について判決をしたこと)+ 訴因制度(第 256 条)
🇰🇷 韓國형사소송법 제246조(국가소추주의)+ 제298조(공소장의 변경)— 불고불리원칙
🇩🇪 德國StPO § 155 (Akkusationsprinzip) — Untersuchung und Entscheidung beschränkt auf die in der Klage bezeichnete Tat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icle 388(principe de la saisine in rem)+ principe ne procedat iudex ex officio
🇺🇸 美國Fifth Amendment Grand Jury Clause + Fed. R. Crim. P. 7(indictment defines scope)+ Variance doctrine(Stirone v. United States, 361 U.S. 212)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