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269 條(撤回起訴之時期、原因及程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檢察官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發見有應不起訴或以不起訴為適當之情形者,得撤回起訴。
- 撤回起訴,應提出撤回書敘述理由。
找編章節
最新筆記
hsienn
3 months ago
高普初考
撤回起訴➡️法院毋庸裁判
shiuning
3 month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檢察官撤回起訴:第一審辯論終結前
cqy771
4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通說:應不起訴➡️252、以不起訴為適當➡️253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