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280 條
審判期日,應由法官、檢察官及書記官出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280條規定,審判期日應由法官、檢察官及書記官三者同時出庭,缺一即構成程序違法。
Q · 開庭時書記官沒到場,這場審判算不算數?
依刑事訴訟法第280條,審判期日必須由法官、檢察官及書記官三者同時出庭,這是審判合法性的形式要件,沒有任何彈性。書記官缺席期間進行的訊問或調查證據,所製作的筆錄基礎都不存在,被告方當場提出異議並載入紀錄,即可作為上訴主張原審程序違法之事由。
白話解讀
三個角色,缺一不可:法官、檢察官、書記官。審判期日這三個人必須同時坐在法庭裡,少了任何一個,這場審判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書記官不只是「做筆錄的人」,他是整個審判程序合法性的見證者。沒有書記官的法庭,跟沒有公證人的公證書一樣,形式上就不合法。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法官居中裁判。這個三角結構是刑事審判最基本的骨架。對你來說真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開庭當天這三個人有任何一個沒到場、代理人身分有問題、或中途離庭,你的律師可以主張程序違法。這不是吹毛求疵,這是你的程序權利。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280條規定,審判期日應由法官、檢察官及書記官出庭。本條為刑事審判庭合法組成之形式要件規範,建立「法官—檢察官—書記官」三角結構,作為審判程序合法性的最低門檻;任一人員缺席,該期日進行之審判程序即欠缺合法基礎。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開庭時法官臨時換人怎麼辦?▾
依刑事訴訟法第292條,審判期日如果法官有更易(換人),原則上應更新審判程序,也就是重新來過。但如果只是補充法官(候補法官接替),且之前的程序已經依法進行,則不一定需要全部重來。內行人提示:法官更易後的更新審判是你的權利,但多數被告不知道可以要求。如果新法官直接從上次斷掉的地方繼續審,你的律師應該主張更新審判程序。
Q2書記官做的筆錄跟實際說的不一樣怎麼辦?▾
筆錄在審判期日當庭製作,結束前審判長應該詢問當事人對筆錄有無異議。如果你認為筆錄記載跟你實際說的不同,當場提出更正。事後發現的話,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聲請更正。內行人提示:開庭時自己帶一本筆記本,記下你說的關鍵句子的大意和時間點。日後如果筆錄有爭議,你自己的筆記是最有力的比對工具。
Q3開庭時書記官沒到場,這場審判算不算數?▾
依刑事訴訟法第280條,審判期日必須由法官、檢察官及書記官三者同時出庭,這是審判合法性的形式要件,沒有任何彈性。書記官缺席期間進行的訊問或調查證據,所製作的筆錄基礎都不存在,被告方當場提出異議並載入紀錄,即可作為上訴主張原審程序違法之事由。內行人提示:很多人以為書記官「只是打字的」可有可無,這是嚴重的誤解,書記官是程序合法性的形式要件之一。
Q4刑事訴訟法第280條是什麼?▾
規定審判期日必須由法官、檢察官、書記官三人同時出庭,是刑事審判合法性的形式要件,民國108年將「推事」用語修正為「法官」。
Q5什麼叫審判期日?▾
法院定期進行實質審判活動的日期,包含調查證據、交互詰問、辯論、宣判等程序,與「準備程序期日」有別。
Q6書記官的職權範圍是什麼?▾
依法院組織法第64條,書記官負責製作審判筆錄、編纂訴訟卷宗、執行送達等職務,是審判紀錄的唯一法定製作人。
Q7什麼叫程序違法?▾
審判進行違反法定程序規範,得作為上訴第三審主張原判決違背法令的事由,嚴重者可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Q8書記官沒到場怎麼辦?▾
請律師當場提出異議並請審判長載入筆錄,記錄缺席時間與期間進行的程序,作為日後上訴主張程序違法的書證。
Q9怎麼證明開庭時某人沒到場?▾
審判筆錄記載的出庭人員為形式證據,若筆錄記載與事實不符,可依第44條之1聲請更正,或調閱法庭錄影。
Q10違反第280條的上訴理由怎麼寫?▾
上訴理由書明確指出原審違反第280條之具體期日、缺席人員、進行程序內容,並引用筆錄頁碼作為佐證。
Q11法官中途離席能要求重新開始嗎?▾
依第292條精神,法官有更易應更新審判程序。臨時離席可請求暫停,重要訊問程序應重新進行。
Q12刑訴280條 vs 民訴 哪個對出庭要求嚴格?▾
刑訴280條更嚴格。刑事三人強制全到,民事可一造辯論判決且無檢察官介入,反映刑事公訴對國家追訴權的強制性。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刑訴280條 | 民訴 | 行政訴訟 |
|---|---|---|---|
| 出庭要件 | 法官+檢察官+書記官三人強制出庭 | 法官+書記官(無檢察官,民事無國家追訴角色) | 法官+書記官(依行政訴訟法準用民訴) |
| 缺席法律效果 | 缺席期間程序違法,得作上訴事由 | 當事人不到場可一造辯論 | 依民訴規定處理 |
| 強制性 | 絕對強制,無例外條款 | 依案件性質彈性處理 | 依民訴規定處理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