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刑事訴訟法 第 291 條(再開辯論)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辯論終結後,遇有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開辯論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yyhan48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此裁定不得抗告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