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329 條(諭知不受理判決-未委任代理人)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檢察官於審判期日所得為之訴訟行為,於自訴程序,由自訴代理人為之。
- 自訴人未委任代理人,法院應定期間以裁定命其委任代理人;逾期仍不委任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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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huang999
8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自訴提起:319第二項=>缺:329第二項。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