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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340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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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340條已於92年刪除,原允許自訴反訴以言詞提起,因自訴強制律師代理制度施行而廢止。

Q · 刑訴法340條還能用嗎?

刑事訴訟法第340條已於民國92年2月6日由立法院刪除。原條文允許反訴可於審判期日以言詞提起,但同次修法將自訴制度改為強制律師代理(第319條第2項),反訴依第339條準用自訴程序,必須由律師提出書面自訴狀。口頭提反訴的彈性與新制度衝突,本條走入歷史。

白話解讀

這條在民國92年被刪除。原本規定反訴可以在審判期日用口頭提出,很方便。但自訴制度改為強制律師代理後,反訴也必須準用,自然得由律師提出書面自訴狀,口頭提反訴的空間就不存在了。這條走入歷史。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340條為已刪除條文,原規範自訴程序中反訴的提起方式,允許被告於審判期日以言詞向法院提起反訴。於民國92年配合自訴強制律師代理制度施行而刪除,反訴提起方式回歸第339條準用自訴程序之書面要件。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訴法340條為什麼被刪除?

配合92年自訴強制律師代理制度,反訴必須書面提起,言詞提起與新制衝突。

Q2現在自訴反訴怎麼提?

依第339條準用自訴程序,由律師提出書面自訴狀。

Q392年刑訴法自訴大修改了什麼?

自訴改為強制律師代理(第319條第2項),同時刪除340條言詞反訴。

Q4刪除條文還能引用嗎?

已不具法律效力,僅供歷史研究、學說討論或舊案參考。

Q5反訴一定要律師嗎?

是。依第339條準用第319條第2項自訴強制律師代理規定。

Q6自訴與反訴差在哪?

自訴是被害人主動告,反訴是自訴被告於同案件中反告自訴人。

Q7舊案件適用刪除前的340條嗎?

原則上適用行為時法,舊案件依當時程序進行不溯及。

Q8公訴程序可以言詞提反訴嗎?

公訴程序無自訴反訴制度,被害人僅能附帶民事訴訟。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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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修法前後反訴提起方式比較[ "項目", "92年修法前(舊340條)", "92年修法後(現行)" ][ [ "反訴提起方式", "可言詞於審判期日提出", "必須書面自訴狀(準用319條)" ], [ "律師代理", "非強制", "強制律師代理" ], [ "條文依據", "第340條(已刪除)", "第339條準用第319條" ], [ "立法理由", "簡便快速", "保障訴訟品質、避免濫訴" ], [ "違反效果", "原則仍可受理", "依329條諭知不受理判決"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日本)原則不採自訴制度,被害人僅得透過告訴或附帯私訴
🇰🇷 韓國형사소송법(韓國)採公訴主義為主,無對應之自訴反訴規範
🇨🇳 中國刑事诉讼法(中國)第210條有自訴制度,但無言詞提起反訴之特別規定
🇩🇪 德國StPO §§ 374 ff. Privatklage 採私訴制度,無對應言詞反訴條文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採 partie civile(民事原告)制度,無對應條文
🇺🇸 美國美國採大陪審團起訴主義,無自訴反訴制度可資對照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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