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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4 分鐘4 分鐘4 分

刑事訴訟法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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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340條已於92年刪除,原允許自訴反訴以言詞提起,因自訴強制律師代理制度施行而廢止。

Q · 刑訴法340條還能用嗎?

不能。民國92年已刪除

刑事訴訟法第340條已於民國92年2月6日由立法院刪除。原條文允許反訴可於審判期日以言詞提起,但同次修法將自訴制度改為強制律師代理(第319條第2項),反訴依第339條準用自訴程序,必須由律師提出書面自訴狀。口頭提反訴的彈性與新制度衝突,本條走入歷史。

白話解讀

這條在民國92年被刪除。原本規定反訴可以在審判期日用口頭提出,很方便。但自訴制度改為強制律師代理後,反訴也必須準用,自然得由律師提出書面自訴狀,口頭提反訴的空間就不存在了。這條走入歷史。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340條為已刪除條文,原規範自訴程序中反訴的提起方式,允許被告於審判期日以言詞向法院提起反訴。於民國92年配合自訴強制律師代理制度施行而刪除,反訴提起方式回歸第339條準用自訴程序之書面要件。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訴法340條為什麼被刪除?

配合民國92年自訴強制律師代理制度施行,反訴依第339條準用自訴程序必須書面提起,原340條允許言詞提反訴與新制衝突,故予刪除。

Q2現在自訴反訴怎麼提?

依刑事訴訟法第339條準用自訴程序,必須由律師提出書面自訴狀,不得以言詞提起。違反規定法院依第329條第2項諭知不受理判決。

Q3刪除的條文還能引用嗎?

刪除後本條不具法律效力,僅供歷史研究、學說討論或處理修法前舊案件參考使用。新案件處理時不得援引刪除條文作為法律依據。

Q4什麼是自訴反訴?

自訴是被害人主動提起的刑事訴訟,反訴是自訴被告於同案件反告自訴人的訴訟,二者一併審理。

Q592年刑訴法自訴章修了什麼?

三大改變:自訴強制律師代理(319條)、刪除340條言詞反訴、強化不受理判決機制(329條)。

Q6刪除條文的法律地位是什麼?

自刪除日起不具法律效力,僅供歷史研究與舊案參考,新案件不得援引作為法律依據。

Q792年修法前舊案件怎麼處理?

依行為時法原則,舊案件依當時程序進行,已合法以言詞提起之反訴效力不受新法影響。

Q8查詢刪除條文要去哪裡?

全國法規資料庫 law.moj.gov.tw 沿革條文查詢,可查到歷次修正前條文內容及刪除日期。

Q9違反強制律師代理會怎樣?

依第329條第2項,法院依職權諭知不受理判決,自訴或反訴程序終結。

Q10言詞提反訴 vs 書面提反訴差在哪?

言詞提起省時便利但易失精確;書面提起需律師參與,品質有保障但成本高、時程長。

Q11刪除條文 vs 失效條文差在哪?

刪除是經立法程序廢止;失效可能因日出條款或上位法變更;二者皆不具現行效力但成因不同。

Q12刑訴反訴 vs 民訴反訴差在哪?

刑訴反訴限於同被害事實且需強制律師代理;民訴反訴範圍寬鬆,當事人可自為訴訟。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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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修法前後反訴提起方式比較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刑事訴訟法(日本)原則不採自訴制度,被害人僅得透過告訴或附帯私訴
韓國형사소송법(韓國)採公訴主義為主,無對應之自訴反訴規範
中國刑事诉讼法(中國)第210條有自訴制度,但無言詞提起反訴之特別規定
德國StPO §§ 374 ff. Privatklage 採私訴制度,無對應言詞反訴條文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採 partie civile(民事原告)制度,無對應條文
美國美國採大陪審團起訴主義,無自訴反訴制度可資對照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4

(0170728 制定)

同一案件經自訴者,不得再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告訴。

(0231129 制定)

上訴得對於而決之一部為之。未聲明為一部者。視為全部上訴。   對於判決之一部上訴者,其有關係之部分,視為亦已上訴。

(0560113 全文修正)

提起反訴,得於審判期日以言詞為之。

(0920114 刪除)

(刪除)

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   二、自訴制度已改採強制律師代理,而依本法前條規定,反訴係準用自訴之規定,自應由律師代理,並提出詳載內容之自訴狀為之。現行本條規定違反自訴強制律師代理制,爰予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170728 制定)

同一案件經自訴者,不得再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告訴。

(0231129 制定)

上訴得對於而決之一部為之。未聲明為一部者。視為全部上訴。   對於判決之一部上訴者,其有關係之部分,視為亦已上訴。

(0560113 全文修正)

提起反訴,得於審判期日以言詞為之。

(0920114 刪除)

一、本條刪除。   二、自訴制度已改採強制律師代理,而依本法前條規定,反訴係準用自訴之規定,自應由律師代理,並提出詳載內容之自訴狀為之。現行本條規定違反自訴強制律師代理制,爰予刪除。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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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刑事訴訟法第 340 條規定:「(刪除)」(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刑事訴訟法第 34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刑事訴訟法第 340 條的立法沿革共 4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