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刑事訴訟法 第 374 條(得上訴判決正本之記載方法)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二審判決,被告自訴人得為上訴者,應併將提出上訴理由書之期間,記載於送達之判決正本。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