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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375 條(第三審上訴之管轄)

  1. 1.不服高等法院之第二審或第一審判決而上訴者,應向最高法院為之。
  2. 2.最高法院審判不服高等法院第一審判決之上訴,亦適用第三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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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375 條規定,不服高等法院第二審或第一審判決上訴,應向最高法院為之;高院第一審判決之上訴亦適用第三審法律審程序。

Q · 二審判決不服,要上訴到哪個法院?

依刑事訴訟法第 375 條,不服高等法院第二審或第一審判決而上訴者,應向最高法院為之,沒有其他選擇。即使案件因內亂、外患等罪由高等法院一審,上訴最高法院時也適用第三審程序,亦即法律審——只審查二審有無違背法令,不重新認定事實。

白話解讀

二審輸了,你跟律師說「我要告到最高法院」。律師會先問你一個問題:你的案子是哪個法院判的?如果是高等法院作的二審判決,上訴對象就是最高法院。這條法律做了兩件事。第一,它規定了第三審的管轄權歸最高法院,沒有其他選項。你不能挑一個你覺得比較友善的法院來上訴。第二,它處理了一種特殊情況:有些案件一審就由高等法院審理(例如內亂罪、外患罪),這類案件如果要上訴,同樣由最高法院審理,而且適用第三審程序。換句話說,不管你的案件是走「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的標準路線,還是走「高等法院一審→最高法院」的特殊路線,第三審的遊戲規則都一樣:只審法律問題,不重新認定事實。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375 條為第三審管轄之規範,明定不服高等法院第二審或第一審判決而上訴者,應向最高法院為之;高等法院第一審判決之上訴亦適用第三審程序,使第三審統一定位為僅審查法律適用之法律審,不重複進行事實認定。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怎麼上訴到最高法院?

向最高法院提起,須在二審判決送達後 20 日內上訴,並於上訴後 20 日內補提敘明違背法令的上訴理由書。

Q2三審是法律審是什麼意思?

最高法院只審查二審判決有無違背法令,不重新聽證人、不重看證據、不重新認定事實。

Q3高等法院一審的案件上訴去哪?

依第 375 條第 2 項,仍向最高法院上訴,且同樣適用第三審程序。

Q4所有刑事案件都能上訴三審嗎?

不是。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排除多種輕罪不得上訴第三審。

Q5上訴三審要多久?

無法定審理期限,實務上多在數月至一年內結案;發回更審則整體可能再延一至兩年。

Q6三審律師怎麼選?

第三審原則上書面審理,重點是法律論述與上訴理由書寫作能力,而非法庭辯論口才。

Q7三審上訴理由要寫什麼?

須具體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例如適用法條錯誤、判決理由矛盾、應調查未調查證據。

Q8最高法院會開庭嗎?

原則上書面審理、不開庭,上訴理由書就是當事人在第三審的全部主張。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第二審(事實審)第三審(法律審)
審查對象事實與法律均重新審查僅審查有無違背法令
證據調查可重新調查證據、傳喚證人原則不調查事實,以二審確認事實為基礎
審理方式言詞辯論、開庭原則書面審理、不開庭
勝負關鍵事實證據攻防上訴理由書的法律論述品質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 405 条以下(上告・最高裁判所への上告)
🇰🇷 韓國형사소송법상 상고(대법원 관할의 법률심)
🇩🇪 德國StPO § 333(Revision), GVG § 135(Zuständigkeit des Bundesgerichtshofs)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 567 et s.(pourvoi en cassation, Cour de cassation)
🇺🇸 美國(普通法無對應;功能上近似向最高法院/最高審就純法律問題請求審查,如 petition for review / certior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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