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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4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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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檢察官有相當理由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於提起公訴前應通知該第三人,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
  2. 2.檢察官提起公訴時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應於起訴書記載該意旨,並即通知該第三人下列事項: 一、本案案由及其管轄法院。 二、被告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三、應沒收財產之名稱、種類、數量及其他足以特定之事項。 四、構成沒收理由之事實要旨及其證據。 五、得向管轄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之意旨。
  3. 3.檢察官於審理中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得以言詞或書面向法院聲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3要求檢察官沒收第三人財產前,偵查中須通知陳述意見、起訴時須於起訴書記載並通知五大事項。

Q · 檢察官要沒收我的財產,事前要先通知我嗎?

要。沒收第三人財產前負法定通知義務

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3,檢察官有相當理由認為應沒收第三人財產時,於提起公訴前應通知該第三人,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提起公訴時應於起訴書記載沒收意旨,並通知第三人案由及管轄法院、被告身分、應沒收財產的特定資訊、沒收理由的事實要旨及證據、得聲請參與沒收程序五大事項。審理中才認應沒收者,檢察官得以言詞或書面向法院聲請。

白話解讀

多數人以為,檢察官要追你的財產,會先堂堂正正告你一狀。其實不是。如果你是「可能被沒收財產的第三人」,檢察官在偵查階段有法定義務通知你,給你陳述意見的機會;起訴時還要把你要怎麼找法院、被告是誰、要沒收什麼、為什麼要沒收、你可以聲請參與這些訊息,清清楚楚寫在通知裡送到你手上。這不是客氣,是法定程序。為什麼這對你是關鍵?因為當你收到這種通知,代表檢察官已經決定把你的財產列入沒收清單。你在偵查中說的每一句話、交出的每一份資料,都會進入案卷,之後法官審理時會看到。你第一次陳述意見的品質,直接影響檢察官起訴時寫進起訴書的沒收範圍,甚至可能讓檢察官決定不列你的財產。偵查階段是整個沒收戰線中成本最低、效果最大的時機。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3規範檢察官對「可能被沒收財產之第三人」的通知義務,建立偵查中陳述意見、起訴時五大事項記載與通知、審理中得追加聲請三個程序節點,是正當法律程序延伸到非被告財產第三人的核心條文。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地檢署寄來陳述意見通知,我可以不理嗎?

法律上你不是被告,可以選擇不陳述意見,但實務上這是你在整個沒收程序中最便宜的介入點。不陳述意見,檢察官會基於現有卷證決定是否起訴沒收你的財產,等起訴書下來再反擊成本高很多。書面陳述意見比到場口頭陳述效果好,可完整附上證據,也不會因緊張講錯話。

Q2檢察官通知上寫的五項事項不完整怎麼辦?

依本條第二項,檢察官起訴時應通知案由及管轄法院、被告資料、應沒收財產、沒收理由及證據、聲請參與管道五大事項。少寫任何一項都是程序瑕疵,可於日後聲請參與沒收時主張此瑕疵,要求法院重新踐行通知程序。收到通知第一件事就是逐項核對。

Q3檢察官在審理中才說要沒收我的財產,他可以這樣嗎?

可以。依本條第三項,檢察官在審理中認為應沒收第三人財產時,得以言詞或書面向法院聲請。即使偵查中沒有通知你,審理中仍可能突然把你拉進來,此時應立即依第455條之12聲請參與沒收程序保障程序權。

Q4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3是什麼?

規範檢察官沒收第三人財產前的法定通知義務,分偵查中陳述意見、起訴時五大事項通知、審理中追加聲請三個節點。

Q5起訴書沒收部分要通知第三人哪五項?

案由及管轄法院、被告身分資料、應沒收財產特定資訊、構成沒收理由的事實要旨及證據、得聲請參與沒收程序之意旨。

Q6什麼叫可能被沒收財產之第三人?

非被告但其所有財產可能屬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因而可能遭沒收的人,例如收受贓款的親屬或公司。

Q7陳述意見機會是什麼意思?

程序賦予第三人就沒收事項表達立場、提出證據的保障,可口頭或書面,書面會進入偵查卷宗。

Q8收到地檢署陳述意見通知該怎麼做?

確認案件與被告 → 對照起訴書五大記載 → 蒐集財產合法取得證明 → 偵查中提出書面陳述意見。

Q9第三人財產被沒收怎麼聲請參與程序?

依第455條之12,於本案最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管轄法院書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

Q10怎麼證明財產不該被沒收?

提出契約、匯款紀錄、稅單等證明財產合法取得、非犯罪所得或工具,書面附卷比口頭有力。

Q11檢察官沒通知就起訴沒收怎麼救濟?

主張未履行本條通知義務構成程序瑕疵,於聲請參與沒收時請求法院重新踐行通知程序。

Q12455條之13 vs 455條之12差在哪?

之13是檢察官端的通知義務,之12是第三人端主動聲請參與沒收程序的權利與期限規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investigationindictmenttrial
介入時點偵查中(起訴前)起訴時審理中
檢察官行為通知並給陳述意見機會起訴書記載意旨並通知五大事項得以言詞或書面向法院聲請
第三人應對提出書面陳述意見、附證據核對五大記載、準備聲請參與立即聲請參與沒收程序
戰術價值成本最低、可影響起訴範圍取得完整戰場地圖、找程序瑕疵被動納入、須即時反應

investigation

介入時點
偵查中(起訴前)
檢察官行為
通知並給陳述意見機會
第三人應對
提出書面陳述意見、附證據
戰術價值
成本最低、可影響起訴範圍

indictment

介入時點
起訴時
檢察官行為
起訴書記載意旨並通知五大事項
第三人應對
核對五大記載、準備聲請參與
戰術價值
取得完整戰場地圖、找程序瑕疵

trial

介入時點
審理中
檢察官行為
得以言詞或書面向法院聲請
第三人應對
立即聲請參與沒收程序
戰術價值
被動納入、須即時反應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日本第三者所有物の没収手続に関する応急措置法(参加・告知制度)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298-300条(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
德國StPO § 424(Anordnung der Verfahrensbeteiligung von Einziehungsbeteiligten)
美國21 U.S.C. § 853(n)(ancillary proceeding,第三人就刑事沒收財產主張權利之程序)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1

(1050527 增訂)

檢察官有相當理由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於提起公訴前應通知該第三人,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  檢察官提起公訴時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應於起訴書記載該意旨,並即通知該第三人下列事項:   一、本案案由及其管轄法院。   二、被告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三、應沒收財產之名稱、種類、數量及其他足以特定之事項。   四、構成沒收理由之事實要旨及其證據。   五、得向管轄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之意旨。   檢察官於審理中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得以言詞或書面向法院聲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因國家行為衍生之程序,應使該行為之相對人知悉行為內容,俾充分陳述意見,盡其攻防之能事。尤以國家為追訴主體之刑事訴訟程序,人民處於相對弱勢,保障其受通知權,為正當法律程序之體現。爰參考德國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二條第一項、日本應急對策法第二條第一項之立法例,增訂本條第一、二項,明定偵查中或起訴時,對於案內可能被沒收財產之第三人,檢察官有通知之義務,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或便利其向法院適時聲請參與沒收程序及為訴訟準備。至於第三人陳述意見之方式,得以言詞或書狀之方式為之,則不待言。   三、檢察官於審理中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雖沒收之調查與認定,屬法院應依職權進行之事項,但檢察官仍負協力義務,其自得以言詞或書面向法院聲請,請求法院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法院應注意就關於沒收第三人財產之事項,除依法應裁定命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情形外,其餘則於所附隨之刑事本案終局判決為必要之裁判、說明,爰增訂本條第三項。

  • 沒收名詞
  • 第三人名詞
  • 起訴書名詞
  • 本案名詞
  • 案由名詞
  • 管轄法院名詞
  • 被告名詞
  • 要旨名詞
  • 證據名詞
(1050527 增訂)

一、本條新增。   二、因國家行為衍生之程序,應使該行為之相對人知悉行為內容,俾充分陳述意見,盡其攻防之能事。尤以國家為追訴主體之刑事訴訟程序,人民處於相對弱勢,保障其受通知權,為正當法律程序之體現。爰參考德國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二條第一項、日本應急對策法第二條第一項之立法例,增訂本條第一、二項,明定偵查中或起訴時,對於案內可能被沒收財產之第三人,檢察官有通知之義務,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或便利其向法院適時聲請參與沒收程序及為訴訟準備。至於第三人陳述意見之方式,得以言詞或書狀之方式為之,則不待言。   三、檢察官於審理中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雖沒收之調查與認定,屬法院應依職權進行之事項,但檢察官仍負協力義務,其自得以言詞或書面向法院聲請,請求法院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法院應注意就關於沒收第三人財產之事項,除依法應裁定命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情形外,其餘則於所附隨之刑事本案終局判決為必要之裁判、說明,爰增訂本條第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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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刑事訴訟法第 455-13 條規定:「檢察官有相當理由認應沒收第三人財產者,於提起公訴前應通知該第三人,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檢察官提起…」(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刑事訴訟法第 455-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刑事訴訟法第 455-13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