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刑事訴訟法 第 488 條(提起之期間)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刑事訴訟法 第48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shiuning
2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附民提起期間: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