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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489 條(管轄法院)

  1. 1.法院就刑事訴訟為第六條第二項、第八條至第十條之裁定者,視為就附帶民事訴訟有同一之裁定。
  2. 2.就刑事訴訟諭知管轄錯誤及移送該案件者,應併就附帶民事訴訟為同一之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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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489 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管轄完全跟隨刑事案件:刑事在哪審、附帶民事就在哪審,移送也一併跟著動。

Q · 附帶民事訴訟要在哪個法院告?

依刑事訴訟法第 489 條,附帶民事訴訟之管轄完全跟隨刑事訴訟。刑事案件由哪個法院審理,附帶民事就在同一法院提起;刑事被移送、被指定、被諭知管轄錯誤時,附帶民事自動跟著移送,當事人不需自行判斷或重新遞狀。這項設計免除被害人研究民事訴訟管轄規則的負擔,把附帶民事的程序門檻降到最低。

白話解讀

打官司最讓人卻步的第一關,往往不是實體法律問題,而是「我到底要在哪個法院告」。民事訴訟有複雜的管轄規則:被告住所地、侵權行為地、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光這一關就讓很多人打退堂鼓。附帶民事訴訟給了你一個偷懶的特權:它不用自己判斷管轄,永遠跟著刑事案件走。刑事案件在哪個法院審,附帶民事就在哪個法院審。刑事被移送、被指定、被變更管轄,附帶民事都自動跟著動。刑事如果被諭知管轄錯誤要移送其他法院,附帶民事也會一起被移送過去,你什麼都不用做。這條看似平淡的規定,替你省掉了民事訴訟最麻煩的第一道決策。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489 條為附帶民事訴訟管轄之從屬性規定,明文採取「管轄一體原則」:刑事訴訟法第 6 條第 2 項(相牽連案件合併管轄)、第 8 條(同一案件重複繫屬)、第 10 條(指定管轄及移轉管轄)所為之裁定,視為對附帶民事訴訟之同一裁定;刑事諭知管轄錯誤及移送該案件者,應併就附帶民事訴訟為同一諭知,確保刑民程序在同一法院一體處理。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附帶民事訴訟要在哪個法院告?

在受理刑事案件的同一個法院告,依刑事訴訟法第 489 條,附帶民事管轄完全從屬於刑事,不需自行判斷民事管轄。

Q2刑事案件被移送其他法院,我的附帶民事要重新遞狀嗎?

不用。依本條第 2 項,刑事被諭知管轄錯誤移送時,附帶民事一併移送,當事人不必另行處理。

Q3附帶民事和單獨民事訴訟有什麼不同?

附帶民事跟著刑事走、免裁判費;單獨民事自己選管轄、要繳裁判費,但不依賴刑事案件成立。

Q4刑事案件不起訴後,附帶民事還能繼續嗎?

不能。刑事不起訴後附帶民事基礎消滅,要另行依民事訴訟法第 1 條以下管轄規則提起單獨民事訴訟。

Q5跨縣市車禍要在哪個法院告附帶民事?

看刑事案件由哪個地檢署起訴、哪個地方法院審理,附帶民事就在同一法院提起。

Q6刑事自訴案件能提附帶民事嗎?

可以。自訴案件同樣適用本條,附帶民事在自訴受理法院提起。

Q7附帶民事訴狀要怎麼寫管轄欄位?

寫「○○地方法院刑事庭附帶民事訴訟」並引用刑事案件案號,毋庸論述管轄依據。

Q8刑事案件被指定管轄到其他法院,附帶民事會一起動嗎?

會。依本條第 1 項,刑事第 10 條指定管轄裁定視為對附帶民事的同一裁定,附帶民事一併跟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incidental_civilseparate_civil
管轄選擇完全從屬刑事,無需自行判斷依民訴法第 1 條以下,自行選擇被告住所地、侵權行為地、履行地等
裁判費免徵裁判費(刑訴 §504 例外)依請求金額約 1.1% 計算
提起期間刑事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刑訴 §488)侵權行為 2 年消滅時效(民法 §197)
依賴關係刑事不起訴或無罪則制度基礎動搖獨立進行,與刑事無關
證據調查可援用刑事卷證,節省舉證成本須自行蒐證舉證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犯罪被害者等の権利利益の保護を図るための刑事手続に付随する措置に関する法律 第 23 条以下(損害賠償命令制度)
🇰🇷 韓國소송촉진 등에 관한 특례법 제 25 조(형사배상명령)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 101 条(附带民事诉讼)
🇩🇪 德國StPO §§ 403-406c(Adhäsionsverfahren)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 3-5(action civile devant la juridiction répressive)
🇺🇸 美國18 U.S.C. § 3663(Mandatory Victim Restitution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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