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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507 條(附帶民訴上訴三審理由之省略)

刑事訴訟之第二審判決,經上訴於第三審法院,對於其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所提起之上訴,已有刑事上訴書狀之理由可資引用者,得不敘述上訴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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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507 條允許附帶民事訴訟上訴三審時,引用刑事上訴書狀理由,得不敘述上訴之理由。

Q · 附帶民事訴訟上訴三審,民事理由書還要不要從頭寫一份?

依刑事訴訟法第 507 條,附帶民事訴訟的三審上訴書狀,只要刑事上訴書狀的理由已可資引用,就可以「得不敘述」上訴理由。民事這份用一句「詳如刑事上訴理由書之記載」帶過即可。但「得不敘述」不是「毋須說理」,刑事上訴理由必須實質涵蓋民事爭點才能引用。

白話解讀

附帶民事訴訟是刑事案件受害者最被低估的武器:你在別人犯罪傷害你的刑事案件裡一併提起民事求償(刑事訴訟法第487條),一毛錢裁判費都不用繳。但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時,你的律師會面對一個技術性問題:同一個案子,刑事上訴書狀和民事上訴書狀的理由要分開寫兩次嗎?這條給了答案:既然附民是附在刑事上,刑事上訴書狀裡寫過的理由,民事這邊可以直接引用,不用重寫。看似小細節,但對付律師費的你來說意義重大:三審律師費經常按「書狀撰寫份數」或「程序階段」計,律師可以少寫一份就是你少付一筆。這條規定的真正受益者不是懶律師,是認識這個制度的當事人。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507 條規範附帶民事訴訟上訴第三審法院時的書狀程式簡化規則:若刑事上訴書狀已含可資援引的理由,附帶民事訴訟的上訴書狀得不敘述上訴理由,以實現「附在刑事上」的程序經濟原則。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事訴訟法第 507 條規範什麼?

附帶民訴上訴三審時,得援引刑事上訴書狀理由,不必另寫民事上訴理由。

Q2什麼叫「得不敘述上訴之理由」?

是「可以省略」不是「強制省略」,前提是刑事上訴理由能涵蓋民事爭點。

Q3附帶民事訴訟可以上訴到三審嗎?

可以,但須先符合刑訴 506 條的上訴限制(如刑事部分得上訴三審)。

Q4引用刑事上訴理由要寫多明確?

必須指出引用範圍與段落,避免「如刑事上訴理由」這種模糊引用被認定不具體。

Q5民事三審律師費可以因 507 條議價嗎?

可以。507 條讓書狀工作量降低,是議價基礎之一。

Q6對造引用刑事上訴理由不具體,能反擊嗎?

能。可在答辯狀主張其引用不明確、理由不備。

Q7附帶民訴跟自己提民事訴訟差在哪?

附民免裁判費、可援用刑事證據與事實認定,但時機限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Q8刑事敗訴後民事還能援引嗎?

原則上不能,刑事 503 條規定刑事不成罪時附民駁回(部分例外)。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ppended_civil_suitindependent_civil_suit
裁判費免繳依請求金額約 1.1% 繳納
提起時機刑事案件第二審辯論終結前任何時候(時效內)
三審上訴理由書可引用刑事上訴理由(本條)必須獨立撰寫民事三審上訴理由書(民訴 470)
證據援用可直接援用刑事調查證據民事程序重新調查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 旧第7編「附帯私訴」(1948 年廃止、現行は民刑分離)
🇰🇷 韓國형사소송법상 부대민사 제도는 1954년 폐지, 현재 민형 분리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附帶民事訴訟,三審程序簡化規定不明確)
🇩🇪 德國StPO § 403 ff.(Adhäsionsverfahren,附帶程序,三審書狀規則不同)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 3(action civile,附帶民事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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