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506 條(上訴第三審之限制)
- 1.刑事訴訟之第二審判決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者,對於其附帶民事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應受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之限制。
- 2.前項上訴,由民事庭審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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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506條:刑事二審不得上訴第三審時,附帶民事仍可單獨上訴第三審,由民事庭審理,須過民訴法466條150萬金額門檻。
Q · 刑事二審判決不能上第三審,附帶民事就跟著定讞了嗎?
依刑事訴訟法第506條,刑事不得上訴第三審不代表附帶民事跟著確定。附帶民事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466條金額門檻(目前為新台幣150萬元),仍可單獨上訴第三審,且依本條第二項由民事庭審理之。換言之,到第三審後附帶民事完全脫離刑事程序,恢復民事訴訟本質,這是被害人在刑事金字塔擋下時的關鍵救濟管道。
白話解讀
刑事案件能不能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有嚴格限制: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最重本刑3年以下、輕微財產犯罪等案件不能上訴第三審。但這就引發一個問題:如果你附帶民事求償的金額很大(例如500萬),按民事訴訟法本來可以上訴第三審,卻因為刑事案件不能上第三審就被卡住,這對被害人不公平。本條就是解決這個矛盾:刑事不能上第三審,但附帶民事仍然可以單獨上訴第三審,由民事庭審理。但有條件:要受民事訴訟法第466條的金額限制(目前150萬以上)。實務意義是,附帶民事到了第三審,主場就轉到民事庭,刑事認定的事實可能受到民事第三審的法律審查。多數人不知道這條救命條款,以為刑事不能上第三審,民事就跟著沒救了。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506條為附帶民事訴訟第三審上訴特別規定:當刑事第二審判決依第376條不得上訴第三審時(例如最重本刑3年以下案件),其附帶民事訴訟之第二審判決仍得單獨上訴第三審法院,但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金額限制(現為150萬元),並依第二項規定由民事庭審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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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刑事訴訟法506條是什麼?▾
刑事不得上三審時附帶民事仍可單獨上訴,由民事庭審理,須過150萬門檻。
Q2附帶民事上訴第三審期間多久?▾
判決送達後20日不變期間,逾期確定。
Q3為什麼附帶民事到三審改由民事庭審理?▾
因刑事既已脫離三審審查範圍,附帶民事回歸民事訴訟本質。
Q4什麼案件刑事不能上第三審?▾
依刑訴法376條,最重本刑3年以下及輕微財產犯罪等案件。
Q5附帶民事金額怎麼計算才算過150萬?▾
本金加法定遲延利息與其他附帶請求合計計算,逼近時可主張併計。
Q6上訴第三審要花多少錢?▾
民事三審裁判費依請求金額1.5倍計算(請求金額×1.5%),律師費10-20萬起。
Q7刑事與附帶民事分開上訴會衝突嗎?▾
不會。刑事走刑事程序、附帶民事到三審獨立由民事庭審理,兩條軌道平行。
Q8刑事二審事實認定到民事三審會被推翻嗎?▾
民事庭原則尊重刑事事實認定,但法律適用(過失比例、損害計算)可獨立審查。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刑事第三審(刑訴376條限制) | 附帶民事第三審(506條+民訴466條) |
|---|---|---|
| 上訴條件 | 限重罪、非376條列舉案件 | 金額過150萬即可,不論刑事案件輕重 |
| 審理庭別 | 最高法院刑事庭 | 最高法院民事庭 |
| 審查標準 | 法律審+部分事實審 | 純法律審(民訴467條) |
| 上訴期間 | 20日(刑訴349條) | 20日(民訴481條準用440條) |
| 強制律師代理 | 強制辯護人(刑訴388條) | 強制律師代理(民訴466條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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