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刑事訴訟法 第 80 條(拘提(四)-執行後之處置)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執行拘提後,應於拘票記載執行之處所及年、月、日、時;如不能執行者,記載其事由,由執行人簽名,提出於命拘提之公務員。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刑事訴訟法 第8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