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80 條(拘提(四)-執行後之處置)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執行拘提後,應於拘票記載執行之處所及年、月、日、時;如不能執行者,記載其事由,由執行人簽名,提出於命拘提之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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