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20耕地租約之續訂

快速跳轉

耕地租約於租期屆滿時,除出租人依本條例收回自耕外,如承租人願繼續承租者,應續訂租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耕地三七五租約清理要點第七條第二項的規定,在租期屆滿時,承租人應向出租人請求續訂租約或申請租約續訂的登記。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是根據普遍法律原則,即承租人有權要求續訂租約,出租人在沒有依據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其他規定收回自耕的情況下,不能拒絕承租人續訂租約的要求。參考資料為《耕地三七五租約清理要點第二條、第七條》。 範例: 根據最高法院的相關判決(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773號民事判決),若租期屆滿時承租人願意繼續承租,出租人應續訂租約,而行政機關不得逕行核准出租人收回耕地。這表示承租人有權要求續訂租約,並且法院也有權決定租賃契約是否繼續存在。因此,出租人無法單方面終止租約關係。

相關函釋 3

立法沿革 2

(0400525 制定)

耕地租約於租期屆滿時,除出租人依本條例收回自耕外,如承租人願繼續承租者,應續訂租約。

(0721209 全文修正)

耕地租約於租期屆滿時,除出租人依本法條例收回自耕外,如承租人願繼續承租者,應續訂租約。

(0400525 制定)

耕地租約於租期屆滿時,除出租人依本條例收回自耕外,如承租人願繼續承租者,應續訂租約。

(0721209 全文修正)

耕地租約於租期屆滿時,除出租人依本法條例收回自耕外,如承租人願繼續承租者,應續訂租約。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20 條規定:「耕地租約於租期屆滿時,除出租人依本條例收回自耕外,如承租人願繼續承租者,應續訂租約。」(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20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72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