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為婦女者,於女監執行之。 女監附設於監獄時,應嚴為分界。
軍人監獄規則第4條規定,受刑人若為婦女,則應執行於女監。當女監附設於監獄時,應嚴格劃分。根據這條規定,婦女受刑人被送入軍人監獄後,會被安置於女監中。如果該軍人監獄附設有女監,則必須要做好明確分界的工作,以確保婦女受刑人能夠有相對獨立的環境。具體情況需參閱軍人監獄規則相關的法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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