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應令其沐浴及剃鬚理髮,其次數斟酌時令定之。
根據軍人監獄規則第47條,對於受刑人的沐浴和剃鬚理髮,次數的安排應該根據當時的情況來決定。這表示沐浴和剃鬚理髮的頻率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據監獄的運作和受刑人的需求而定。具體的規定和執行方式可能需參考軍人監獄規則的其他相關條文和規定。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