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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關稅法 第 28 條

  1. 1.海關對進口貨物原產地之認定,應依原產地認定標準辦理,必要時,得請納稅義務人提供產地證明文件。在認定過程中如有爭議,納稅義務人得請求貨物主管機關或專業機構協助認定,其所需費用統由納稅義務人負擔。
  2. 2.前項原產地之認定標準,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
  3. 3.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得於貨物進口前,向海關申請預先審進口貨物之原產地,海關應以書面答復之。
  4. 4.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不服海關預先審核之原產地者,得於貨物進口前向海關申請覆審
  5. 5.第三項申請預先審核之程序、所需文件、海關答復之期限及前項覆審處理之實施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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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關稅法第28條規定進口貨物原產地依認定標準辦理,納稅義務人得於進口前申請預先審核,海關須書面答復,不服可申請覆審。

Q · 進口前能不能先確定貨物算哪一國產、稅率多少?

依關稅法第28條第三項,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得於貨物進口前向海關申請預先審核進口貨物之原產地,海關應以書面答復。對答復不服者,得於貨物進口前申請覆審(第四項)。這讓你在下單、簽約前就能把產地與適用稅率變成已知數,避免事後被海關改認產地連本帶利追稅。

白話解讀

同一批貨,產地填越南還是中國,最後繳的關稅可能差好幾倍。原產地不是貨從哪個港口裝船的地方,而是它「實質上在哪裡被製造出來」的法律判斷。它決定你能不能適用自由貿易協定的優惠稅率,也決定這批貨會不會被當成反傾銷稅的對象。這條給了你一個多數進口商沒用過的工具:在貨還沒上船之前,你就能向海關申請「預先審核」原產地,拿到書面答復把產地和稅率先鎖定下來;如果答復對你不利,你還能在進口前申請覆審。海關事後翻臉改認產地、回頭連本帶利追稅的惡夢,其實在源頭就能避開。

法律定性

關稅法第28條為進口貨物原產地之認定與救濟規範。海關依財政部會同經濟部訂定之原產地認定標準(核心為實質轉型)判斷貨物原產地,必要時得要求提供產地證明文件;認定有爭議時納稅義務人得請主管機關或專業機構協助認定並自負費用,並可於進口前申請預先審核及覆審,使原產地與適用稅率在通關前確定。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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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進口前真的可以先問海關產地算哪一國嗎?

可以。關稅法第28條第三項明文規定,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能在貨物進口前向海關申請預先審核原產地,海關必須以書面答復。這份書面答復讓你在下單、報價前就有確定答案;若答復對你不利,第四項給你一次覆審機會,但一定要在貨物進口前提出。

Q2產地認定有爭議,找誰評理?費用誰出?

依本條,認定過程有爭議時,可請貨物主管機關或專業機構協助認定,但所需費用統由納稅義務人自己負擔。比起被改認產地後補徵的稅款甚至反傾銷稅,這筆鑑定費通常是小錢,關鍵是能在程序上建立『實質轉型在哪一國』的客觀證據。

Q3什麼叫原產地?是貨從哪裡寄來的嗎?

不是。原產地認定標準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訂定,核心是『實質轉型』,也就是貨物在哪個國家完成讓它改變本質的關鍵加工,而不是最後從哪個港口出口。跨多國加工的貨,加工增值比例與稅則號別有沒有改變,是判斷關鍵。

Q4原產地認定是什麼意思?

海關依認定標準判斷進口貨物法律上屬哪一國製造,核心是實質轉型發生在哪個國家,而非最後出口港。

Q5什麼叫實質轉型?

貨物在某國完成讓它從原料變成品的關鍵加工,常以稅則號別改變或加工增值比例判斷。

Q6原產地認定標準由誰訂定?

依關稅法第28條第二項,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細節見『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Q7原產地預先審核和稅則預先審核差在哪?

前者依第28條審原產地、後者依第21條審稅則號別,另有第36-1條審完稅價格,三者都在進口前書面答復。

Q8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怎麼申請?

備齊產地證明與製程文件,於貨物進口前由納稅義務人或代理人向海關申請,海關書面答復。

Q9不服海關預先審核結果怎麼辦?

依第四項於貨物進口前向海關申請覆審;貨一進口就只能走事後復查,籌碼不同。

Q10原產地認定要付鑑定費嗎?多少?

請主管機關或專業機構協助認定的費用由納稅義務人自負;金額視鑑定項目而定,通常遠低於被改認產地後的補稅。

Q11怎麼證明貨物原產地是申報國?

產地證明文件、完整製程說明、加工增值與成本資料,重點是證明關鍵加工在申報國完成。

Q12原產地預先審核 vs 事後復查 哪個有利?

進口前預先審核+覆審能事前鎖定、籌碼多;事後復查(第45條)是貨進口後才救濟,程序長、不確定高。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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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審客體稅則號別原產地完稅價格
法條依據關稅法第21條關稅法第28條關稅法第36條之1
申請時機貨物進口前貨物進口前貨物進口前
答復形式書面答復書面答復書面答復
受理機關海關海關財政部關務署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関税法に基づく事前教示制度(原産地の事前教示)
🇰🇷 韓國관세법·FTA 관세특례법상 원산지 사전심사 제도
🇨🇳 中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海关预裁定(《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
🇩🇪 德國Unionszollkodex (UZK) Art. 33(Verbindliche Ursprungsauskunft, vUA)
🇫🇷 法國Code des douanes de l'Union (CDU) art. 33(Renseignement contraignant en matière d'origine, RCO)
🇺🇸 美國19 U.S.C. § 1502 / 19 CFR Part 177(advance ruling);19 CFR Part 102(rules of ori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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