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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han
4 month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因為著作權法上所稱的「表演」,是對「他人」既有著作的演出,所以一般認為它的創作性較低,在著作權法上所受保護的程度也較低,著作權法第28條雖規定,著作人專有將其著作改編成衍生著作的權利,但這條的但書同時也將「表演」排除在適用範圍外,也就是說,就算是認為他人有未經授權而改編自己表演的行為,也無法主張自己「表演」的改作權受到侵害。但如果這個表演的內容是表演者「自己」的創作,例如表演自己創作的音樂、或表演自己編劇的戲碼,此時基於自己是音樂或戲劇、舞蹈著作的著作權人,就可以直接對他人主張侵權責任。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著作人專有將其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之權利。
Exc『表演』(例如模仿唱歌舞蹈 )🙅♂️不適用之。
改作權、編輯權









azulouob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表演不適用之:如:模仿(唱歌、舞蹈等皆是一種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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