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76 條
- 1.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駕駛人或關係人應迅速將駕駛執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 一、執照受吊銷、註銷或吊扣處分。 二、執照失效或過期。 三、汽車駕駛人死亡。 四、職業駕駛人年滿六十五歲。但依第五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五十二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換發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年滿七十歲;換發大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年滿六十八歲。 五、汽車駕駛人之體格及體能變化已不合於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四條之一規定合格基準之一。 六、年滿六十八歲小型車及汽車運輸業所屬逾六十五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不依第五十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辦理。 七、受違規記點或吊扣駕駛執照處分之年滿七十歲駕駛人,不依第五十二條之二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辦理。 八、依第五十二條之三規定取得駕駛執照之駕駛人,有癲癇發作情形或未依該規定辦理定期換照。
- 2.前項第四款至第八款汽車駕駛人不得駕駛汽車;未將執照繳回者,由公路監理機關逕行公告註銷並追繳之。職業汽車駕駛人得憑其因逾法定年齡而失效之職業駕駛執照,申請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但在未換發普通駕駛執照前,不得駕駛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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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6條規定八款應繳回駕照情形,含職業駕駛滿65歲、一般駕駛滿75歲未換照、體格不合格與癲癇未定期換照。
Q · 駕照符合哪些情形要繳回?不繳會怎樣?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76 條,共有八款情形必須迅速繳回駕照,包括執照受吊銷註銷吊扣、失效或過期、駕駛人死亡、職業駕駛滿 65 歲、體格體能不合格、特定高齡職業駕駛未換照、年滿 75 歲受違規記點未辦高齡換照、癲癇患者未依規定換照。第四款至第八款情形發生後不得駕車,未繳回者監理機關逕行公告註銷並追繳。
白話解讀
很多人把駕照當身分證看:辦了就一輩子有效。錯。台灣的駕照是「有效期+健康條件+年齡門檻」三層結構,第76條列出八種情形必須立刻把駕照繳回監理機關。最容易踩到的是兩個年齡門檻:職業駕駛65歲、一般駕駛75歲。65歲以後想繼續做職業駕駛,要重新體檢換照;75歲以上一般駕駛違規記點,要去上高齡換照課程,否則駕照逕行註銷。沒有人會主動寄信提醒你做這些事,是你「應該」自己處理。沒處理還繼續開?被警察攔下就是無照駕駛,撞到人保險還可能拒賠。這條看起來像繁文縟節,實際上每年讓上萬個高齡駕駛在不知不覺中變成法律上的「無照」。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76 條為駕駛執照繳回義務之規範,列舉八款應將駕照繳回公路監理機關之情形,並規定其中因年齡、體格、癲癇等事由觸發者,駕駛人於該情形發生時即不得駕車;未主動繳回者,由監理機關逕行公告註銷並追繳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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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65 歲生日當天可以繼續開計程車嗎?▾
嚴格來說不行。第4款規定職業駕駛年滿65歲應繳回駕照,但第52條第2項及第52條之1開了窗口:通過體檢可換發小型車職業駕照延長到70歲、大型車到68歲。重點是換照要在65歲生日前完成,否則生日那天就是無照駕駛。監理站通常允許提前6個月辦理,職業駕駛應在64歲半就處理。
Q2家人過世,駕照不繳會怎樣?▾
法律上沒有對家屬的直接罰則,但有兩個實務風險:第一,駕照可能被冒用辦理電信、銀行、租車等業務,後續糾紛家屬要花時間釐清;第二,車輛保險過戶或繼承時,監理站會要求繳回原駕駛人駕照才能完成程序。辦死亡登記的同時就近一併到監理站處理最有效率。
Q3我視力變差了但醫生沒明確說我不能開車,要繳回駕照嗎?▾
要看是否符合第64條合格基準(一般駕駛兩眼裸視0.6以上、矯正0.8以上等)。若仍符合基準不用繳回,但自覺反應變慢、眼睛易疲勞,建議主動到監理站體檢,不合格就用第76條之1自願註銷或改領機車駕照,不要硬撐。日後發生事故,警方與保險公司會回頭查視力狀態,明知不合格仍開車的證據對你極為不利。
Q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6條是什麼?▾
規範八款必須把駕照繳回公路監理機關的情形,是駕照「隱性失效」的法律總開關,涵蓋年齡、體格、癲癇等事由。
Q5八款繳回情形差在哪?▾
前三款(吊銷/失效/死亡)是身分或處分事由,後五款(年齡、體格、高齡未換照、記點、癲癇)是條件事由,後者觸發後即不得駕車。
Q6什麼叫逕行公告註銷?▾
駕駛人未主動繳回應繳回的駕照時,由監理機關直接公告把駕照註銷並追繳,不需經駕駛人同意。
Q7駕照失效跟駕照吊銷差在哪?▾
失效多因年齡、未換照等自動發生;吊銷是因違規受處分被剝奪駕駛資格,兩者都列入第76條繳回事由。
Q8駕照怎麼繳回?▾
確認觸發事由 → 備齊身分證、駕照(或死亡證明、體檢報告)→ 親至當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繳回、換照、改領或註銷。
Q975歲高齡換照要花多少錢、多少時間?▾
規費約數百元,須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上高齡駕駛換照課程,受記點者須於3個月內完成,逾期駕照逕行註銷。
Q10職業駕駛滿65歲怎麼繼續開?▾
65歲生日前通過體檢換照可延至70/68歲;或憑失效職業駕照換發同等車類普通駕照,換發前不得駕車。
Q11怎麼證明體格已不符合駕駛基準?▾
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體格檢查報告,比對第64條合格基準(視力、聽力等)認定。
Q12第76條繳回義務 vs 第76條之1自願註銷差在哪?▾
第76條是法定強制繳回,未繳回會逕行註銷追繳;第76條之1是駕駛人主動申請註銷或改領較低等級,屬自願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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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象 | 年齡門檻 | 觸發條件 | 處理方式 | 逾期後果 |
|---|---|---|---|---|
| 一般小型車駕駛 | 滿75歲 | 有效期屆滿或受違規記點 | 認知功能測驗/高齡換照課程 | 逕行註銷 |
| 小型車職業駕駛 | 滿65歲(換照後延至70歲) | 年齡到達且未換照 | 體檢換照延展 | 失效應繳回,可換普通駕照 |
| 大型車職業駕駛 | 滿65歲(換照後延至68歲) | 年齡到達且未換照 | 體檢換照延展 | 失效應繳回,可換普通駕照 |
| 體格體能不合格者 | 不限 | 不符第64條合格基準 | 繳回或改領低等級(76-1) | 逕行公告註銷追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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