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應行登記之事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根據船舶登記法第4條,船舶應經登記,否則無法對抗第三人。舉例來說,在船舶所有權移轉的情況下,非經登記的情況下,原告不能主張被告仍為船舶的所有權人,也不能要求被告支付清除廢油及打撈沈船的費用。這表示船舶的所有權移轉需要經過登記,才能對外界產生法律效力。
船舶應行登記之事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船舶應行登記之事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船舶應行登記之事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船舶應行登記之事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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