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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761 條(動產物權之讓與方法-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動產物權之讓與,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2. 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
  3. 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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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ei1217
2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Ⅰ前段、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現實交付) Ⅰ後段、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簡易交付)(觀念交付) EX:A將其所有之汽車借給B使用,不久卻將汽車贈與B。 Ⅱ、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占有改定)(觀念交付) EX:乙就A車成立讓與合意後,讓與人甲又以借用人之身分與乙訂立A車之使用借貸契約。 Ⅲ、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指示交付)(觀念交付) EX:甲出租其汽車予乙使用,租期屆滿後,甲出售該車於丙,甲、丙合意讓與所有權後,甲並讓與其對乙之返還請求權於丙。
wei1217
3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動產一經交付始生效力;買車一經交付始生效力,監理所登記僅為行政法上之公法需求
hsienn
3 months ago
高普初考
I 本文:現實交付 I 但書:簡易交付 II 占有改定 II 指示交付
coffe0258
a year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需要交付即可
huai
a year ago
專業證照
觀念交付。
ouyang
a year ago
專業證照
現實交付( I )、簡易交付( I 但書)、占有改定( II )、指示交付( III )
zac890731
a year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物權讓與=物權契約+交付
78lawery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第一項前:現實交付 第一項但書:簡易交付 第二項:佔有改定 第三項:指示交付 關於動產的善意取得的適用,在第二項佔有改定的情形較為嚴格,須待受讓人受交付後,且至受交付時仍為「善意」,始可適用。
joycandy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第一項前:現實交付 第一項但書:簡易交付 第二項:佔有改定 第三項:指示交付 關於動產的善意取得的適用,在第二項佔有改定的情形較為嚴格,須待受讓人受交付後,且至受交付時仍為「善意」,始可適用。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 1️⃣現實交付 Exc「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2️⃣簡易交付 II 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例如租賃或借貸),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 3️⃣交付占有/占有改定 948 2: 761 2 交付占有須待受讓人受交付後&至受交付時仍為「善意」,始可適用善意受讓 III 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 4️⃣指示交付 * 動產讓與=讓與合意+交付
bond
2 years ago
專業證照
801與948合併看才足以表達善意受讓(瑞士法),非因重大過失而不知。
candice0830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讓與合意+交付
mztkhd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761第三項 舉例: 甲把車子賣給乙,但在賣掉之前一直都租給丙。甲乙買賣契約成立時,甲丙的租賃契約已經到期但丙仍然占有車子,此時甲就不是依761第一項而是用761第三項指示交付給乙,乙就有權利向丙請求返還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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