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 第 719 條(無記名證券之定義)

快速跳轉

稱無記名證券者,謂持有人對於發行人,得請求其依所記載之內容為給付之證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719條定義無記名證券:持有人得向發行人請求依券面內容給付,權利綁定於持有、不問身分,如商品禮券、停車代幣,法律地位近似現金。

Q · 禮券、代幣這種沒寫名字的票券,法律上算什麼?

無記名證券,誰持有誰就是權利人

依民法第719條,無記名證券是「持有人得向發行人請求依券面內容給付」的證券。它的核心是權利完全綁定在「持有」這件事上,不問你是誰、怎麼拿到的。商品禮券、停車代幣、舊式不記名債券都屬此類,法律地位接近現金,交付即移轉、撿到的人合法持有就能兌換。

深度解讀

想像一張票券,上面沒寫任何人的名字,只寫「持票人可以來換 X」。誰拿著它,誰就是權利人。商品禮券、停車場代幣、舊式的不記名債券,都是這套邏輯。這就是「無記名證券」的法律本質:權利完全綁在「持有」這件事上,不問你是誰、怎麼拿到的。這條看似只是定義,其實藏著一個對你日常生活非常重要的事實:你錢包裡的禮券,法律上等同於現金。掉了就像鈔票掉了,撿到的人合法持有就能去兌換,你幾乎沒辦法追回。多數人把禮券當成「我的東西」,其實它在法律上的脆弱程度跟現金一樣。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12 則常見問答
  • 5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719 條規定:「稱無記名證券者,謂持有人對於發行人,得請求其依所記載之內容為給付之證券。」(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7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719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